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热点聚焦>广告公司股东冒充电视台骗取节目制作费

广告公司股东冒充电视台骗取节目制作费

2010-03-23 来源:中国贸易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3名广告公司的股东冒充广东某电视台工作人员,先后到云南、贵州、西安、安徽、湖南等地,以拍广告片、宣传片、专题片为名,共骗取节目制作费达60余万元。近日,广东某广告公司法人代表王庆元因参与诈骗12次,被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王庆元是嘉禾县人,曾因敲诈勒索罪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8年10月刑满释放。案发前,他在广州市环市东路租屋居住,并和广州人尤某、黄某合办了一个广告公司,王庆元是法人代表,尤某、黄某则是公司股东。

    去年初,王庆元主动联系株洲市石峰区一家电力机车公司,并和该家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王庆元负责拍摄宣传片送广东某电视台播出,该公司支付制作播出费10万元。同年3月,当王庆元等人提着有广东某电视台台标的摄像机,来到该公司准备拍宣传片时,引起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对其身份的怀疑。报警后,3人落网。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三网融合试点或今日落定
阅读下文 >> 中移动TD手机电视正式商用 资费每月6元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39924.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