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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再入市的罪与罚

2010-02-03 来源:中国贸易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导读:毒奶粉又重来!人们还记得,2008年9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三鹿集团“毒奶粉事件”被公开曝光。随即包括伊利、蒙牛在内的22家奶粉企业因产品含三聚氰胺被陆续曝光。到当年11月27日,全国累计因食用问题奶粉导致患病儿童共计29万余人。三鹿集团因此宣告破产。可是,事过一年,居然出现“问题奶粉没有销毁完”再次入市!

    卫生部通报,陕西三影牌、宁夏天天塞上牌全脂乳粉三聚氰胺检验项目不合格。此类每袋50斤的原料奶粉多半在批发市场非法出售,已有部分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已派出8个督察组分赴16个省份清查。

    同时监管还发现,有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存在薄弱环节,前一段时间地方查处的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性质恶劣。“这暴露出有的地方对2008年问题奶粉的销毁工作还不**,非法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发现的问题,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高度重视,严肃督办,并要求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问题。今年1月30日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已要求各地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将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列入当前的重点工作,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成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

    该负责人还强调,食品安全是全球性问题,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存在,在发达国家同样存在。近年日本发生的大米污染案件、欧洲“疯牛病”事件以及美国“毒菠菜”和“花生酱沙门氏菌污染”等,均说明控制食品安全的艰巨性。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仍是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

    另据卫生部通报,已有三种“毒奶粉”流入广州市场,其中两种由“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生产,一种由“宁夏吴忠市天天乳业有限公司”生产。而广州媒体报道说,高含量三聚氰胺奶粉流向饲料行业的危害也不容小视。家禽家畜吃了含三聚氰胺的饲料只会转化不会分解,一旦经过粪便等形式排出将污染土壤和水源;而产出的奶制品也会被三聚氰胺污染。此前,一中国产乳制品在沙特等地被检出少量三聚氰胺,就是饲料被污染的结果。

    广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卫生部公布的三聚氰胺检验项目不合格的三影牌全脂奶粉、三影牌全脂乳粉和天天塞上全脂乳粉均为原料奶粉,这些奶粉主要用于部分含乳制品、烘焙品、糕点、糖果、饮料等食品的制作中。此类包装规格为每袋50斤的原料奶粉,一般不会进入商场、超市,多半在一些批发市场出售。广州市工商局目前已经出动全体执法人员在各类市场进行清查,目前暂未在广州发现。

    卫生部通报不合格产品名单

    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

    三影牌全脂奶粉25千克/袋2009.9.22渭南市乐康乳业

    三影牌全脂乳粉25千克/袋2009.10.22渭南市乐康乳业

    天天塞上全脂乳粉25千克/袋2009.11.4宁夏吴忠市天天乳业

    卫生部网站:陕西将公布渭南乐康问题乳制品查处工作进展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近日派出联合工作组,赴陕西省督办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超标乳制品案件。全国整顿办要求当地政府加大查办力度,追查问题奶粉流向,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严厉打击涉案企业和人员,依法依纪严格责任追究。据了解,陕西省目前正全力查办案件,近日将公布案件查处和问题乳制品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毒奶粉的罪与罚

    是因为罚得不重吗?三鹿集团主要责任人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罚得不可谓不重。可是,当初被查的毒奶粉竟然又回来了。这说明,当初毒奶粉查得细,但处理得不**;罚得重,但罚得很不到位。

    当初查出了那么多毒奶粉,都应该怎样处理,由谁来处理,又是如何处理的?居然至今还有“没有销毁完全”的问题奶粉,说明有的地方毒奶粉查是查了,但对毒奶粉的处理却很草率,以至留下后患,造成毒奶粉再次入市。毒奶粉再次入市需要有人为工作不到位负责。

    虽然,因毒奶粉事件三鹿集团主要责任人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可是众多的相关企业负责人却逃过了一劫,他们只是做做检讨,接受轻微处罚便过了关。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在毒奶粉事件中感觉到“疼”,所以今天再把毒奶粉推向市场,他们也不觉得有多少压力。毒奶粉再次入市存在执法教训。

    在毒奶粉再次入市的时候,我们看到的还是卫生部门在布置重查工作。一个已经被定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今天居然仅仅还是有关业务部门在处理应对,有关业务部门负得了这样的全责吗?难道现在,还看成仅仅是“卫生”问题吗?!面对政府的“低调”应对,不法商人只需承担极小风险,又怎么能不诱使他们将毒奶粉再入市呢?

    让我们感到愤怒的是,生产厂家的心肠太黑。他们为了避免自己的损失,明明已经知道三聚氰胺是有害物质,也明明已知自己的问题奶粉是有害产品,且这些有害产品必须**销毁,可是,他们还是要将其藏匿下来,在三聚氰胺事件平息之后使其再度流向市场、危害社会。如果说,08年从这些企业发现三聚氰胺产品,国人尚可以生产厂家的不知情、系初犯等理由予以原谅,而这次的再犯,居然是以08年就必须销毁的问题奶粉为生产原料,其行为之可恶,其情节之严重,是孰可忍,而孰不可忍。

    令我们感到震惊的是一些人的胆大妄为。面对新的三聚氰胺事件,我们既震惊于生产厂家的无良,亦震惊于执法**的无能!我们震惊于这次被查处的有毒乳制品,竟然是以早已被查处理应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生产原料;我们震惊于这些问题奶粉不是被**销毁,而是在等待了若干时日以后以新的产品形式出现在流通环节;我们震惊于有人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允许将这些毒奶粉公然隐匿下来;我们震惊于这个臭名昭著的三聚氰胺事件居然不能让有些人醒悟,而还要铤而走险,继续危害社会。

    故而,我们不能不产生诸多的怀疑:这些三聚氰胺乳制品再度泛滥的背后,质量监管部门与生产厂家之间是不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曾经见过许多假冒伪劣产品被当众销毁的场景:假烟、假酒、假冒的皮鞋、服饰……我们确实没有见识过问题奶粉的销毁场景,但是,我们想当然地认为,这问题奶粉的销毁理应与其它假冒伪劣产品的销毁一样,必须由质量监管部门公开执行,或者这个销毁过程至少应该是在执法部门的有效监督下进行。可是,这些必须销毁的问题奶粉,为什么会被生产厂家完好无损地保存了下来,而且成为新产品的原材料?这样的咄咄怪事难道不值得有关方面深究吗?!

    由三鹿奶粉引发的三聚氰胺事件走出我们的视线尚只有一年多的时间,新的三聚氰胺事件就马上又发生了,由此可见,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生产厂家贪婪的欲望如果没有行政手段加以有效的监管是多么的疯狂与可怕;而这种屡教不改的企业在社会上存在一天,它就可能给社会带来一天的危害,给人们造成一天的伤害。因此,对那些生产、销售有毒乳制品的企业我们决不能再心慈手软、更不能掉以轻心,我们不但要追究他们故意危害社会的法律责任,更要以经济手段严厉惩处黑心厂商的违法行径,要以一赔十的新食品安全法的赔偿、甚至更高的标准对他们课以罚金,必须要罚得他们倾家荡产,罚得他们难以为继,罚得他们倒闭关门。

    这次毒奶粉再入市,不能还是就事论是地处理一下了事,必须进行“倒置责任”追究。

    所谓“倒置责任”追究,就是对前面没有尽到认真查处毒奶粉事件责任人进行追究,因为这次毒奶粉再入市,同前面工作没有尽职尽责有密切关系。对于那些把没有销毁的毒奶粉再入市的不法商家,也要依法从重处理。毒奶粉再入市,是明显的谋财害命,应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所有涉案企业,必须坚决取缔。而且今后应该形成制度,对坚决不法经营的人,要坚决不让他们经营,终生不让他们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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