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行业资讯 > 数码电子>首例软件出口骗税案宣判:一个软件骗税3400万

首例软件出口骗税案宣判:一个软件骗税3400万

2009-10-26 来源:中国贸易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本报上海10月22日电 通讯员敖颖婕 记者刘建 今天,首例利用国家软件行业税收政策骗取出口退税案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炜、章扬侃均因虚开增值税专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和40万元。

从在香港注册离岸公司到在沪分别开设信息技术公司,再购买他人开发的软件改头换面成自家的软件产品,享受到该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后,接着以虚假的交易方式将冒充烧入软件的板卡“出口”到自家在香港开的公司,并循环利用这些板卡。就这样,深谙国家税收政策的李炜和章扬侃步步为营,炮制了一系列的出口交易,大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多达3400万元。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李炜、章扬侃给国家税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中国新建一条对接越南铁路
阅读下文 >> 网络邮件骗局大揭秘:客户上当维权无望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21781.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