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中国玩霸权 60美元条款惹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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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数太大难查实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作家张抗抗昨日告诉记者,不久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有人告诉她,她的几十部作品已被谷歌扫描上网。听罢消息,张抗抗立即上网搜索,结果让她十分吃惊和愤怒,“在我的电脑里,现在还保存着从谷歌搜索下来的全部作品清单,这些作品在扫描收录前从未通知过我。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谷歌没有经过著作权人授权的这种做法,对我们构成了侵权行为”。
那么,究竟有多少中国作家的作品,进入了谷歌数据库?作家陈村告诉记者,他在注册后登录,发现与他有关的38本书列入清单。其中12本著作和3本他编辑的书已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做成了电子文本。清单上,王安忆有100部,韩寒有36部。记者在随机采访一些作家时,发现大部分作家对此事还毫不知情。
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就谷歌发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2008年底,谷歌数字图书馆已有图书800万部,今年年底预计达到1000万部。这么大的信息量很难一一查实。我们现在只是选择少量权利人,简单地按人名进行搜索,至少有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作品被收录,所涉权利人有**和政府高官,也有**学者和作家,如胡适、冯友兰、沈从文、巴金、钱钟书、王蒙、张抗抗、张洁、池莉、海岩等,还有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领域学者的论著。” 60美元“一口价”太蛮横
迫于压力,谷歌日前发出了一份和解声明,把条款分为“同意和解”和“不同意”两类。同意者,每人每本书可获“至少60美元”作为赔偿,以后则能获得图书在线阅读收入的63%。但这赔偿需本人提出“申请”,要是过了2010年6月5日还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不同意,则请提出诉讼,但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作为被侵权的570位中国权利人中的一员,作家陈村断然否决了谷歌提出的和解条款。陈村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愤怒之情。“别人的财产,不告而取还低调,未免很过分。既然要赔偿,想必是做错了什么,谷歌能告诉我们做错了什么吗?取他人的财产,由自己定价,而且还有时限,过期作废。在这种低调的作风下,多少作者很可能根本不知道被侵权和可以争取权益。将文字材料做上网,让更多人容易得到,本来不是坏事,也许还是趋势。但既然有所谓的著作权,就应该取得授权。谷歌能把当代美国作家的作品擅自做入自己的作品库吗?能将《哈利·波特》赔个60美元打发了吗?可以将好莱坞的片子也都弄到库里吗?将自己要做什么公开,愿者上钩,这才是对头的商业模式,否则是索马里海盗模式。”
对于每本书60美元的赔偿,作家张抗抗也提出了质疑:是谁给了谷歌这样的权利?说穿了,给多少钱都不行。文学是所有艺术作品的制高点,如果所有原创都可以被人随意使用,那谁还能沉下心来创作?国内很多网站都在建立数字图书馆,谷歌这种做法,大家都没法生存了。张抗抗呼吁,此事应引起国内所有相关行业**的关注。
和解不成不排除诉讼可能
谷歌发出的这份和解声明在法律界也引来了一番热议。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指出,既然愿意赔偿,却又规定了提出申请的时间,这本身就是一种侵权、霸王条款。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被侵害的著作权人可以在知道被侵害的2年之内向侵权人提出主张。他表示:“谷歌没有商量,不管你作品长短,价值大小就是这一口价。这是很蛮横无理的。”
**律师杨永涛也表示,谷歌的做法在程序上完全颠倒了。按著作权法规定,在使用他人作品之前,必须征得作者的授权同意,谷歌则恰恰相反,是先使用,再赔偿,而且即使赔偿,还要作者自己提出申请,这些做法无疑太霸王。谷歌试图打造一座全球免费数字图书馆,从推动文化传播方面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但不可排除的是,免费图书馆的背后也暗藏了巨大的商业利益,谷歌必须为这种商业利益付出代价。
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目前文著协已经和谷歌总部进行了多次交涉,但过程不顺利。针对此事,文著协将会在近期召集国际版权法**讨论具体如何推进维权,如果和解不成,将不排除诉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