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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7月实施:办公事开票只填企业名无法报销

2017-06-24 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种卿)注意啦!只填写企业名称就能开增值税发票、用于企业报销的时代即将终结。根据国税总局通知,7月1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发票,还需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种卿)注意啦!只填写企业名称就能开增值税**、用于企业报销的时代即将终结。根据国税总局通知,7月1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还需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开单位**要填“税号”了

  ——部分企业已开始执行新规

  根据国税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很多企业已开始执行这一新规。”家住北京朝阳区某**小区的章正(化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上周末去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时,物业公司就要求他们提供企业税号才能开具**,且**内容也要如实填写为物业费。

  章正关注到这一细节并非偶然,而是出于职业本能。在北京某事业单位财务部任职已有三年时间的他看来,税号类似于身份证号,作用就是便于税务部门监控买卖双方的交易数据,防范虚假**的泛滥。

  记者注意到,滴滴出行近日也开始提示消费者,“自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普通**需提供企业抬头及税号,否则**将无法用于企业报销”。

  按照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通过滴滴出行开具企业**时出现的新规提示。中新网 种卿 摄通过滴滴出行开具企业**时出现的新规提示。中新网 种卿 摄

  买衣服不能开餐饮消费

  ——如实开具 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除提供税号外,“如实填报**内容”是公告的另一关键内容。

  此前,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自行选择需要开具**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

  为防范这一现象,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购买方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购买图书只能开图书的**,不可以更换**内容,如果一个订单里既有图书也有日用品,系统会分别开具两张**。”亚马逊客服人员告诉中新网记者,企业暂未施行增值税**新规,若想开具带税号的**,可先选择不开具**下订单,然后致电客服人员另做备注。记者还尝试用滴滴出行开具专车**,其**内容一栏也默认为“客运服务费”,且无法修改。

  品名必须如实,意味着如果是单位明确不给报销的品类,购买人就无法擅自篡改,意在封堵靠修改**内容来增加报销额的行为。

  陈素(化名)是一家给银行提供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的销售经理,应酬客户、外出参会都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对于公司给出的报销范畴,她感觉很知足。“对销售人员来说,交通、餐饮、通讯、会议等都是可以报销的品类,食品、服装等就通通不让报。但相比其他部门,报销内容已经很宽泛。”

图为一位纳税人展示在超市刚领取的**。中新社发 刘忠俊 摄图为一位纳税人展示在超市刚领取的**。中新社发 刘忠俊 摄

  只填“办公用品”无法报销

  ——商品明细要具体 是本、是笔说清楚

  虚假**之所以屡禁不绝,归根结底还是有其“用武之地”,含糊笼统的品类名称正是漏洞之一。

  “有的超市**用不完,就会卖给企业入账,即使开具内容为食品或者日用品,也能顺利进入财务系统”,章正说,但如果入账项目越来越细化,这种不具体的商品类别根本无法进行企业报销系统。

  他举例说,一般销售人员都可以报销公关费,原来直接写礼品就可以,但未来可能需要写清礼品是什么。“要是一个男销售去见一个女客户,礼品明细却是一条男士皮带,单位就肯定不给报销”。

  明细到底要细化到什么程度?销售方能否开具如此具体的商品**呢?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只单独开办公用品肯定是无法报销的,需要注明具体细则,比如笔、剪刀、订书器等,“销售方开具**时,如果不能细化,可以在票面其他地方备注商品明细,方便企业报销入账。”

  陈素所在公司**通知就明确,大类名称**将不能作为报销凭证。购物**不能再开“食品”、“办公用品”、“礼品”等大类,需要具体购物明细清单。

图为工作人员正在介绍网上购**流程。中新社发 刘忠俊 摄图为工作人员正在介绍网上购**流程。中新社发 刘忠俊 摄

  报销流程不会“增负”

  ——通过升级税务系统来实现

  “在实际报销中,流程上基本没有影响。但是对于出纳或者应付会计(审核报销单据)就要求在审核的时候要核对纳税人识别号。”章正所在单位在6月初就下发了上述通知,财务系统也在逐步升级中。

  国税总局也要求,销售方开具**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刘剑文说,刚开始的时候可能需要时间来更新系统、调整表格,完成调整后,基本不会给企业报销环节增加什么负担。

  “此举将减少和避免虚假**的产生。”刘剑文认为,这是通过大数据分析方式,让**开具和使用的违法边界更加清晰。

  那么,企业财务系统和销售系统是否可以尝试局部共享或者对接,来更有效地打击虚假**呢?刘剑文直言,目前来看难度很大,毕竟企业方面不太可能对外共享这部分信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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