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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新招毕业生 长期享1年社保补贴

2015-05-27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5月26日,人社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信长星和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

  5月26日,人社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信长星和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解读。

  信长星介绍,《意见》可谓是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的4.0版,其**亮点是把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在鼓励就业方面,信长星指出,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调整为长效性政策。

  对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凸显出来的就业新问题,信长星介绍,主要表现在用工需求不旺、结构性矛盾增多、一部分企业反映稳岗压力加大等。

  据了解,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到749万人,比2014年增加22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大学生就业面临新的挑战。

  信长星介绍,从目前情况看,当前高校毕业生整个就业情况比较平稳。但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企业用工需求呈现减弱的趋势,再加上今年毕业生数量有所增加,当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任务非常艰巨繁重。《意见》指出,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信长星称,真正解决就业的主渠道还是企业吸纳,要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去,特别是到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去,因为这些企业对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

  为此,《意见》明确,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调整为长效性政策。

  这一政策调整,对小微企业发展和毕业生就业都将起到积极作用。苏海南认为,小微企业本身资金不够,往往处于创业起步阶段,这项长期有效的扶持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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