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昨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赵冬芹、陈昕宇)昨日下午,佛山市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佛山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将在未来7年内对全市的医药行业生产和经营进行规划。其中,《规划》中提到中心城区与偏远地区零售药店的人店比(常住人口数量与现有零售药店数量之比)分别为601:1和8333:1,相差十倍的差距引发社会的关注。
药店店员多“不专业”
近年来,佛山的零售药店迅速发展,数量达到全部药店总数的37.3%,略高于34.7%的全国平均水平。《规划》的统计数据显示,平均每1876个佛山常住人口就拥有1家药品零售企业,每平方药店数为1.02个,药店的实际密度也处于全国同类城市的较高水平。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零售药店不少,但市民对于药店的满意度却不高。而少数药店也存在违规现象,如进货渠道不规范、药师不在岗、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假药劣药等。《规划》中调查显示,药品批发企业专业人员比例为4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仅为17.7%;绝大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仅按基本要求配备2名药师,未配备执业药师;零售行业部分从业人员不能正确回答一些基本的药学专业问题。**调查结果也表明,80%的佛山市民认为药店店员不够专业,并不能提供合适的购药指导。
部分镇街人店比达8333:1
城乡发展不平衡,是目前佛山零售药店发展**为关注的焦点问题。规划指出,佛山每平方公里的药店数为1.02,按面积算并不很多。“但按人店比(常住人口数量与现有零售药店数量之比)计算处于较高水平,达到1876:1”。而这一平均数据的背后,却隐含着个别街道中心城区与边远农村镇街药店分布的巨大差距。
统计数据显示,中心城区个别接到的人店比(常住人口数量与现有零售药店数量之比)达到了601:1,且多数药店集中在市区和镇街。而偏远地区的药店相对较少,一些处于边远农村的镇街,人店比达到了8333:1。这也意味着,佛山零售药店的城乡人店比差距相差超过10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