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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严格审查对国防附近企业收购 普康无奈从林肯撤资

2013-07-11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2013年6月18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公布其又强制制止了一起涉华收购。CFIUS继续表现出对国防设施附近企业收购的高度

  2013年6月18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公布其又强制制止了一起涉华收购。CFIUS继续表现出对国防设施附近企业收购的高度敏感性,CFIUS的这一决定与美国世强律师事务所2012年11月发布的报告中指出的CFIUS的近期趋势相契合。CFIUS的这一举措提醒我注意如下事项:

  来自中国或其他与美国政府在安全方面关系紧张国家的收购方,会带来更多CFIUS审查的风险。

  接近敏感的国防设施也会产生更多CFIUS审查的风险,不论被收购资产是否具有敏感性。

  未能在交易完成前事先通知CFIUS,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当目标企业在美国有经营业务时,即使其营业地不在美国,都应该考虑到CFIUS介入的可能性。

  **近这次案例中,普康资源公司(Procon Resources Inc.)取得林肯矿业公司(Lincoln Mining Corporation)的控股权,后者是一家加拿大公司,在美国有子公司。普康也是一家加拿大公司,但由中国的一家国有企业控股。 普康显然没有在收购前通知CFIUS,导致委员会要求普康从林肯撤资。

  普康与林肯的交易请求被委员会驳回,原因似乎在于CFIUS担心中国企业会取得位于内华达州法伦的美国海军航空站(NAS)附近的林肯矿业的控制权。四年前,同样是因为这一国防设施,另一家中国企业意在收购Firstgold公司的矿业交易也遭到了CFIUS的阻止。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外国对美国的任何投资都可能存在CFIUS审查的风险,即使从国家安全的角度看被收购资产无足轻重亦然。虽然林肯的金矿业务本身似乎不存在敏感因素,但应充分了解金矿靠近敏感设施的问题。对于声称不晓得应该在交易完成前事先取得CFIUS 审批的当事人,CFIUS可能会同情甚微。

  确实,普康收购林肯失败的案例也提醒我们:所谓的“未通知”或“未申请”交易一旦触及安全问题,有时就会引发CFIUS的严格处理。CFIUS监控此类未提交申请的交易,这类交易尚未通知CFIUS的性质常常会让CFIUS对当事人的动机表示怀疑。另外,委员会常常认为交易中伴随的任何安全风险难以减轻。已完成的交易就其性质而言,比尚在进行中的交易在减轻风险方面更加难以把控。向CFIUS递交通知经常会使委员会能够减轻安全风险。因此,交易中一旦存在安全方面的风险,而当事人又没有事先通知委员会时,委员会发出撤资命令的风险就会赫然耸现。

  而撤资命令的后果可能很严重:不仅包括本欲整合或关联的公司反而被拆分了,而且包括随之产生的安全限制。例如,根据公开报道的消息,在撤资完成之前,林肯的美国资产使用将受到限制,且公司的新东家需要经过CFIUS的批准。据报道,林肯公司不得不动用一笔流动资金贷款来暂时挺过这段时期。

  此事件还明确了,CFIUS有权管辖的“美国企业”是指,根据相关规定,“在美国从事跨州商务”的任何实体。林肯系一家加拿大公司的事实并没有将其排除到CFIUS的措施之外,原因是林肯在美国有子公司,而且在美国有营业活动。根据CFIUS的解释,一家外国公司即使没有美国子公司,但如果在美国经营,也可能被算作“美国企业”。本案还强调了一点,即如果收购方属于或受控于外国企业,则其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地点就是无关因素。从形式上看,人们可能会把普康与林肯之间的收购看作两家加拿大公司间的行为。但CFIUS回避了形式而侧重于实质,进而认为这是一家中国公司对美国公司的收购。

  由于CFIUS的审查过程是严格保密的,而且甚至当事方正处于CFIUS审查的事实本身也是保密的,因此委员会常常显得不够透明。仅仅当事方可能向公众披露信息,而委员会本身不会透露任何相关信息。但是,申请程序已规定在联邦法规中,因而是相当明确的。而且,当一家外国企业拟收购一家美国企业的控股权时,事先给委员会提交一份通知通常是避免CFIUS审查风险的好办法。【作者 美国世强事务所合伙人 史蒂芬·海菲茨 (Stephen Heife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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