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向各大证券公司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业务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将于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新基金法,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计划,被定性为公募基金,使用公募基金的管理规定。因此,2013年6月1日以后,证券公司不再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起设立新的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计划。
据《通知》,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按照《**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依法申请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依法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同时,2013年6月1日以前,证券公司已经依法设立且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计划可以在存续期内继续运作。证券公司取得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将存续的集合**计划转为公募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券商资管产品规模也十分庞大。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1月份,券商资管规模已经突破2万亿元。有业内人士表示,若这些均转为公募基金,券商的公募基金整体规模将很快超过公募基金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券商对于发行公募基金态度冷热不一,初期券商发行的产品不会太多。但是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基金公司管理规模很可能持续停滞不前。
一位券商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券商资管产品虽然规模发展很快,但是5万元的购买门槛依然限制了一大批投资者。当这个限制降低至1000元后,券商基金管理规模将迅速上升。
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当券商、保险公司、私募基金三类公司加入其中后,将对公募基金公司带来较大的冲击,一些险资目前的投资也会撤出。今后,小基金公司、新基金公司的生存空间将再度被挤压,一大批客户也可能将被分流。
但也有券商人士对此持怀疑态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多家大型券商均持有公募基金公司股权。因此在发行此类产品时,首先将考虑基金公司的发展,毕竟对于券商来说这块业务在初期占比不会很大。
来源:深圳商报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