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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基药目录全面调整新增213种与WHO接轨

2013-03-22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卫生部正式发布《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下称新版目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

    卫生部正式发布《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下称新版目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卫生组织现行**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并坚持中西药并重。

  

        医改已入深水区,巩固完善基药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正处于关键阶段。

   

         卫生部相关人士介绍:“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各部委将以新版目录实施为契机,围绕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可负担性等目标,进一步规范采购配送,完善定价报销等政策,扩大基本药物使用范围,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并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公立医院改革整体推进、协同发展,实现三医互联互动。”

   

        全面调整

   

       2009年8月,国家基药制度正式启动实施。由于此版目录主要针对基层,基层普遍反映不够用,较大医院很少使用;缺少妇儿、肿瘤等专科用药,地方增补药品不规范;药品剂型规格宽泛,不利于招标带量采购。

   

        新版目录增加了品种数量,能够更好地服务基层,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药;优化了结构,补充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等类别,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同时还规范了剂型、规格,初步实现标准化。520种药品涉及剂型850余个、规格1400余个,尽管品种数量增加,但与旧版307个品种涉及的剂型780余个、规格2600余个相比,数量明显减少,这对于指导基药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合理用药、定价报销、全程监管等将有重要意义。

   

        此外,新版目录注重与其他政策的有效衔接。一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现行WHO**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比较好地代表了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二是注重与医保(新农合)支付能力衔接,确保基药高比例报销;三是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相衔接,并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四是收录了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基本满足重大疾病临床基本用药需求。

   

        有效衔接

   

       据悉,新版目录发布后,有关部委还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要求,落实《**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加强基药电子码全程质量监管,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合理确定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加强基药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宣传和培训,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

   

        在新目录基础上,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遴选、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定价、报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与此同时,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本地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反馈短缺药品信息,配合做好短缺药品的招标定点生产、采购配送,逐步形成常态化的短缺药品储备机制。

   

        曾经广受关注的增补问题,也在新版基药目录的实施计划中有所提及。根据卫生部部署,各地应结合2012年版目录的实施,在今年上半年,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增补药品工作的“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增补药品管理,完善增补药品工作方案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此外,还将加大基药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力度。未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将积极推广国家基药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别要发挥药学人员在处方审核或点评等临床药学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促进临床**、合理使用基药。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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