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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环卫工待遇需提高

2013-03-14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核心提示】环卫工,尤其是临时工待遇太低了。    制图:宋 嵩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何勇)环卫工,尤其是临时工待

  【核心提示】环卫工,尤其是临时工待遇太低了。

  

 

  制图:宋 嵩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何勇)“环卫工,尤其是临时工待遇太低了。”民革辽宁省委主委施中岩委员说:“2011年辽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26元,正式环卫职工才2650元,而临时环卫工一般800至900元,临时环卫工工资**高的城市1400元,**的只有600至750元。”“环卫工基本都是下岗职工。辽宁共有环卫职工8.4万人,平均年龄49岁。环卫工人是职业**艰苦的群体之一。”

  据施中岩委员调研,我国城镇环卫从业人员400多万人,其中正式在编职工85万人,约占环卫从业人员的20%;聘用编外工人320多万人,约占环卫从业人员的80%。而编外工干的都是一线清扫、垃圾转运和处理等苦脏累险的工作,工资待遇比正式工差一半还多。

  他分析,投入保障上有差距和管理监督缺失是主因。除少数经济发达城市外,多数城市对环卫行业的投入都勉强维持运行。由于资金缺口大,环卫部门不得不靠减少设施和设备投入、减少劳动支出来弥补政府拨款的不足,尤其是压低劳动用工成本,大量使用廉价的编外合同工或临时工(使用1个正式工的资金可使用3个编外工人)。而有的地方在环卫工作市场化运作中,不注重相关配套机制和监管体系的建设,把环卫改革当“包袱”卸,导致一些承包公司一味追求利润,肆意侵害环卫工人利益。

  施中岩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环卫公益事业的投入,参照市场服务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环卫职工的工资标准;尽可能改善其工作条件;提高福利待遇,把一线环卫工种列入国家规定的有害特殊工种中,享受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在环卫工作市场化改革中,必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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