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樊华
一句“今天你团了么?”让网络团购在国内从2010年一路火到现在。然而不少消费者在体验了网上团购的方便、实惠外,也饱受团购商品以次充好、不开**、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的“欺压”。据市消协提供数据显示,2012年仅团购等非现场购物类投诉就占全市受理投诉总量的8.33%。而线下服务不尽如人意成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宣传与实际体验反差大
成“不能说的秘密”
“不能说的秘密”之一:陷阱多
去年7月份,市民康女士在某化妆品团购网站购买了**品牌的眼线笔,“这个牌子的眼线笔在商店里要卖上百元,而团购价只有19元,因为价格确实非常优惠,我就想买一支试一试。”康女士介绍说,买之前她看了团购网站对商品的产地、保质期、使用方法等用文字做了详细介绍,同时还通过精**图片对比了真品与次品的区别,“所以我也就放心购买了,没想到寄来的商品不仅跟我之前在商场买的完全不一样,而且如果退货需要自己承担运费。”
康女士气愤地表示,运费的价格跟买一支眼线笔的价格差不多,可是维权,律师告诉她,**步就是要鉴定眼线笔的真假,而近千元的鉴定费则要“自掏腰包”,这让康女士又不得不选择了“自认倒霉”。
“不能说的秘密”之二:受歧视
团购网站**能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就是与各地实体商家合作,推出超低价格的餐饮、娱乐优惠券。然而一些消费者反映,使用这些团购优惠券时,常常会受到“歧视”。
消费者陈先生表示,团购刚兴起时,他常遇到商家,比如餐厅为团购消费者开辟专门区域的情况。“同样是消费者,使用团购券的就只能坐在不通风或者不靠窗的座位上吃饭,很不公平合理……”陈先生说,随着团购市场逐步规范,这种情况目前已好转很多,但还是常常能遇到“区别对待,不给开**”等问题。
维权需自己举证消费者望而却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销售与服务割裂、线下服务不尽如人意是目前团购消费中存在的**问题。然而想要团购维权成功,必须自己举证则成为消费者遇到的难题。
此外,因规定需要举证,且消费要有相关凭证,投诉应在商户所在地。所以,导致我市购买了外地商品或者酒店、餐饮优惠券的消费者在拿不到**或身处异地的情况下,要么抱着“为了几十块钱去投诉不值得”的心理选择“吃闷亏”;要么只能向团购网站投诉,而一些网站客服,通常为息事宁人给消费者较为含糊的讯息及回答。
“团购维权,更多要靠自己。”团购达人李菲昨日向记者分享了她的维权心得。小李介绍说,此前她也在网上买到过伪劣商品,但因与团购网站及时电话沟通并保留通话录音,将网上商品夸大宣传的部分进行截图保存,并对邮寄商品以及外包装进行了拍照取证,向商家及相关部门反映,追究责任,**终顺利获得赔付。
选正规网站谨慎参团
业内人士刘先生昨日介绍说,比如某团购网站的“未消费随时退款”计划中,不符合退款条件的商品达到5项,包括已消费的优惠券、实物类产品、商场抵用券、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而损坏的团购商品、明确标明“不支持未消费随时退款”的产品或服务。“所以在面对团购带来的诱惑时,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谨慎参团。”对此,西安市消协建议消费者参加团购时,尽量选择信誉好、正规的大型团购网站,看网站是否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ICP认证号,是否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能够链接到工商局网站上的“红盾”标志等;同时,提前了解购买商品的市场行情,以免落入陷阱中。
作者: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