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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认养树木 城市绿化能否被当成生意经营

2013-03-0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如若没有这些确保权力与财政双重透明的制度保障,我呼吁市民们不要轻易去认种认养城市绿化树木,以免木墩湖公园认捐千年林事

  如若没有这些确保权力与财政双重透明的制度保障,我呼吁市民们不要轻易去认种认养城市绿化树木,以免木墩湖公园认捐“千年林”事件再度上演,而企业单位一旦遭遇有关部门强行摊派认种认养任务……

  中国园林网3月5日消息:《惠州森林公园绿地树木认种认养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公示。根据方案,主办方将在红花湖景区划出相应的区域开展认种认养活动,具体方式分为认种与认养,个人以株数种植为主,单位以亩为单位进行片林种植。其中,个人认种费用为每株200-1000元不等,单位认种的费用为5000元/亩,认种认养期限应不少于3年。

  就我所知,政府开展树木认种认养活动真不是什么创新举措。近年来,全国多座城市都在植树节前后推出认种认养树木活动。比如广州市在2010年2月份推出“共建花园广州-认种认养树木”活动,并在二沙岛建设了**由企业大规模捐建的园林绿化示范案例“广州发展树木公园”,同时,还推出了琶洲塔公园、赤岗塔公园、广州大桥东侧绿地、花果山绿地、临江大道等地的一批景观树木供社会各界认种认养。其制定的认种认养价格标准也一度饱受舆论质疑,被称为“天价”。

  即便是在惠州,树木认种认养实施方案也有先例可循。不过,那是一次失败的先例,政府因此失信于民。早在2000年1月,惠州市在木墩湖公园绿化中提出了“认捐一棵树,造福下一代”的倡议,推出认捐“千年林”活动。据惠城区方志办记载,当月光惠城区各级组织和团员就在江北38号小区木墩湖公园认捐了“千年林”300多株。仅仅两年后,市园林部门简单通报了市政府决定对木墩湖公园的总体规划及绿化按新标准进行全面改造,遂将公园内的“千年林”、“樟树林”迁移至红花湖景区内。又过两年,惠州人终于知道,原来的木墩湖公园被“改造”成了高尔夫度假村,宣传语是“在惠州涛景球场,打一场高尔夫就如同与美丽的木墩湖玩了一次18洞的捉迷藏”。而政府部门毫无底线地把公众认捐“千年林”的热情玩了一遍。至今,仍有不少惠州市民抱怨,当年出钱认捐了树木,得到一本证书,说本人和本人的家庭成员一生都可以免费进木墩湖公园游玩,证书还在抽屉里放着,但公园呢?

  此次,惠州市绿化委员会牵头制定的《惠州森林公园绿地树木认种认养实施方案》与当年惠州市的具体操作并无二致,包括“认种认养人可向市绿化委员会提出颁发《认种认养城市绿地树木荣誉证书》”等细则,都让人似曾相识。或许不好意思再提“认捐”二字,所以替换为“认种认养”;或许没有勇气面对“千年林”的短命,所以此次认种认养的植树基地被命名为“同心林”。

  不管如何,惠州市重提树木认种认养,目的很明显,一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需要,二是据说财政下拨的城市绿化专项经费紧缺。活动采取“自愿、奉献、参与和公益”的原则大抵没错,因为部分市民与企业或希望帮助政府渡过绿化资金紧张的难关,或希望借助树木认种认养营造纪念价值与树立形象。但政府部门毕竟是公共服务机构,能否将城市绿化事业当做一门生意进行经营,依然需要打一个问号,尤其是在财政运行状况不透明的前提下。

  综览正在公示的实施方案,可以发现树木认种认养的收入大头将来源于企业单位。需要谨防市绿化委员会利用政府部门的权杖对企业进行强行摊派,从而辱没了自愿原则。一旦城市绿化等公共事业被政府部门异化为产业经营,由权力导致的“强买强卖”行为必定会挤占自由市场原则。此其一。

  其二,根据《惠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惠州市将投资38.95亿元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其中规划近期(2011-2013年)是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期,力争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需投资13.62亿元。这笔巨款将投向哪些事项,需要如实向公众发布,否则何以解释城市公共绿地养护专项资金紧张的现状?至于树木认种认养的收入与使用状况,更应该公开并接受审计。

  如若没有这些确保权力与财政双重透明的制度保障,我呼吁市民们不要轻易去认种认养城市绿化树木,以免木墩湖公园认捐“千年林”事件再度上演,而企业单位一旦遭遇有关部门强行摊派认种认养任务,也请勇敢地进行举报和曝光。

  因为,我们今天不对城市绿化异化为政府的独门生意表达异议,明天政府就可能提倡认造公路、认建公园、认养**……

  (责任编辑:leonle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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