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我国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5%左右
●加快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煤炭矿区土地复垦率超过60%
●鼓励能源投资多元化,以煤层气、页岩气、页岩油等矿种区块招标为突破口,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资本进入
中国政府网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实施“双控制”,具体控制目标将分解到地方,并把落实情况纳入各地考核。
《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分别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和6.15万亿千瓦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38%。
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32.5亿吨标准煤,要实现2015年40亿吨标准煤的目标,未来五年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率应控制在4.3%左右。
《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5%,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5%左右。突破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技术瓶颈。
《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到2015年,五大基地一次能源生产能力达到26.6亿吨标准煤,占全国70%以上;向外输出13.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跨省区输送量的90%。按照《规划》,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煤炭矿区土地复垦率超过60%。
《规划》提出,完善能源价格机制,鼓励能源投资多元化。以煤层气、页岩气、页岩油等矿种区块招标为突破口,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资本进入,推动形成竞争性开发机制。
具体到煤炭领域,完善行业管理体制,加强对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生产经营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国家统一管理煤炭一级探矿权市场,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完善煤炭与煤层气协调开发机制。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实现重点合同煤和市场煤并轨,积极推行中长期合同,推进煤炭铁路运力市场化配置,加快健全区域煤炭市场,逐步培育和建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开展煤炭期货交易试点。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推行煤电运等一体化运营。
来源: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