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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业将告别牌照垄断时代 倒闭转型

2013-01-18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阿里巴巴创业】  日前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正式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即新基金法)对中国资产管理行业意义重

  【阿里巴巴创业】

  日前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正式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即“新基金法”)对中国**行业意义重大,中国**行业将告别牌照垄断时代,行业准入将更加开放,行业主体将更加多元,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而行业自身也必将更加繁荣。

  阳光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和依据得以明确,将极大提高阳光私募基金的竞争力。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如同成熟市场国家一样,中国的阳光私募基金规模将超过公募基金规模,而不是现在的仅仅不到十分之一。

  此外,随着牌照优势的消失,原本有着垄断地位的基金管理公司将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将倒逼基金管理公司创新和转型。

  中国**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截至2012年底,公募基金资产净值规模达2.87万亿元,阳光私募规模近2000亿元。但相对于整个社会的**需求增长而言,中国**行业还相对落后。

  中国**行业相对落后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目前公募基金实行牌照制度,准入门槛过高、竞争程度较低,而阳光私募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发展亦受限制。此次基金法修订,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行业进入门槛降低,私募获得明确的法律地位,整个行业将进一步市场化,越来越多的机构进入这个行业,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在量上的发展。同时,行业竞争也将愈发激烈,未来在这个行业中决定胜负的将不再是牌照,而是能力,如果能力不行,即使有牌照,也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在质上的发展。

  这意味着,中国**行业将告别牌照垄断时代,步入市场竞争时代,并迎来繁荣健康发展。

  新基金法出台,阳光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和依据得以明确,将极大提高阳光私募基金的竞争力,对拥有牌照的公募基金形成有力挑战。

  有调查显示,84%的阳光私募基金认为,法律地位的不明确是阳光私募基金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新基金法的一大亮点是将阳光私募基金纳入调整范围,明确了其法律地位和依据。近年来阳光私募基金发展迅速,在**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但由于缺乏法律地位和依据,导致部分基金的募集和投资不规范,损害投资者利益,甚至出现了少数借阳光私募基金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现象。新基金法将阳光私募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能够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欺诈客户、挪用资产等风险。这反过来也促进阳光私募基金的规范发展。

  此前由于阳光私募基金缺乏法律地位和依据,不能直接接受客户委托,需借助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和基金专户等平台发行产品。纳入基金法调整范围后,阳光私募基金可以直接发行产品,这既有利于降低基金发行费用,也有利于提高投资交易效率。更为重要的是,摆脱发行平台限制后,基金的产品设计将更加自主化,从而大大促进阳光私募基金的产品创新。

  更值得肯定的是,将阳光私募基金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同时,市场准入并未采取审批制。新基金法规定对阳光私募基金采取基金管理人登记制、基金事后备案制的管理模式,其投资运作、收益分配等内容主要由基金合同约定,既给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法律身份,又保证了阳光私募基金运作原有的动力和活力。

  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如同成熟市场国家一样,中国的阳光私募基金规模将超过公募基金规模,而不是现在的仅仅不到十分之一。

  新基金法出台,公募基金管理资格进一步放开,更多**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将进一步消除公募基金的牌照优势。

  新基金法放宽了基金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空间。作为新基金法**个配套法规,《**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12年12月30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券商、保险、阳光私募进入公募基金领域,意味着公募基金行业的竞争将变得更为激烈,公募基金的牌照优势也将进一步消除。

  可以预见,新基金法实施后,券商和保险将会马上申请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据统计,目前有16家证券公司、14家保险**公司符合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条件要求。

  至于目前普遍看好的阳光私募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笔者认为要成气候尚需时日。**,私募机构开展公募业务,需满足连续3年盈利、连续3年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30亿的两个硬性要求,目前符合这两个要求的阳光私募机构只有少数几家。第二,很多私募机构未必愿意开展公募业务,因为公募基金只收取固定管理费,而阳光私募基金采取低管理费加业绩分成的分配模式。前者靠规模赚钱,后者靠业绩赚钱,当管理资产未达一定规模,有些私募机构宁愿选择后者。第三,公募业务的高固定成本,也意味着如果管理资产未达一定规模,不宜进入。

  随着牌照优势的消失,原本有着垄断地位的基金管理公司将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将倒逼基金管理公司创新和转型。在牌照优势不再、市场竞争日益的新时代,成功的关键取决于能力,而能力取决于人才。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应该重新衡量牌照与团队的贡献比例。

  新基金法亦为基金管理公司应对挑战提供了制度支持,如公募基金的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开禁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等。而此前证监会的一系列新规也提供了制度支持,如允许基金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类信托、PE等投资业务,拓展公募基金的业务范围,取消公募基金产品通道审批制,全面实施报备制等。

  总之,告别牌照垄断时代的中国**行业,行业准入将更加开放,主体将更加多元,竞争将更加激烈,而行业自身也必将更加繁荣。

  **后赘述一句,相关管理部门习惯用“财富管理”而不是“**”一词,不甚严谨,因为财富管理是为个人、家庭和机构投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顾问业务,而为个人、家庭和机构提供的专业投资管理应该叫**。

  黄嵩(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

  (责任编辑:leonle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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