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自2011年7月份,在审未发行的拟上市公司以平均每周增加11家的速度,至12月13日,造成831家拟上市公司滞留。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明确表示,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在审企业进行疏导分流,这意味着,因排队审核所形成的IPO堰塞湖将得到有效缓解。 证监会信息显示,自2011年7月份,在审未发行的拟上市公司以平均每周增加11家的速度,至12月13日,造成831家拟上市公司滞留。
其中,等待时间**长的岭南园林,2011年7月6日过会,到现在仍然没能拿到发行批文。而陕西煤业等大盘股,也在过会一年多之后,迟迟不能发行。
831家拟上市公司就像堰塞湖一样,越积越大,一方面阻碍企业上市融资,另一方面也对二级市场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堰塞湖分流、疏导迫在眉睫。
IPO公司不愿去新三板
近日,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要负责人研讨班上,郭树清在谈及岁末年初的六方面重点工作时,着重强调了对新股发行改革的总结和深化。
郭树清表示,要研究有效措施,通过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对在审企业进行疏导分流。
讲话中的“多种方式”,被认为是通过新三板分流现在的IPO公司,即新股发行改革思路先上新三板,再转主板或创业板。这个建议首先由国泰君安证券总裁陈耿提出,并初步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目前正在研究讨论。
陈耿解释说,对于800多家IPO排队企业,可以借鉴**地区的经验,引导拟上市企业先到“新三板”或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同时在制度上安排一定的配套机制,允许经过一段时间考验的优秀公司转到主板、创业板。
而新三板比之创业板和主板的持续性盈利能力要求,都要降低很多,如果企业自愿,几乎所有在审企业都可以转入新三板等待。如此一来,831家IPO堰塞湖问题,便可解决了。
只不过,这种方式的可行性,仍然值得商榷。
中信证券投行部一位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监管机构确实在研究IPO公司能否先上新三板,但至于是否可行,还没有确定。
“就我自己来说,我并不赞成这种方案,”这位负责人补充说,“一是新三板的局限性太大,企业很难在新三板募集到自己所需要的资金,二是现在没有转板机制,企业上了新三板之后怎么转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仍然值得商榷。”
另外一家排名居中的投行部负责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我们到现在仍然没有接到鼓励IPO公司转到新三板的通知,从我们所了解到的IPO企业本身来说,宁愿等待,也不想转到新三板,原因是转到新三板之后,不确定性太大。”
推财务专项审核
一方面希望通过其他途径疏导在审IPO公司,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在采取严厉措施,变相地减少在审IPO企业总数。
在本报12月13日报道的《IPO公司将现主动撤单潮》中,已经明确提出众多IPO公司因为业绩下滑,不再符合发行上市的**基本盈利条件,在补交年报之后,可能会出现一个主动的撤单潮。
现在来看,IPO企业所面临的形势,比预想的更加严峻。
在这次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研讨会上,郭树清还特别强调说:“要严格依法查处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督促保荐机构对发行申报企业的相关情况,特别是财务信息集中进行专项核查。”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也在12月16日于公开场合表示,证监会将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披露、恶意造假、欺诈上市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姚刚透露说,近期证监会将组织力量,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开展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对业绩造假、隐瞒重大信息的企业,和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加大打击力度,对上市后不久业绩即出现大幅下滑且未进行风险提示的公司和中介机构依法查处。
据本报记者了解,郭树清所说的对发行申报企业的财务信息集中专项核查已经在多家投行开始进行,2011年4月份开始实施的《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再次被强调执行。
东海证券一位投行负责人表示,很多IPO公司排队很久,但业绩下滑,如果如实申报,可能不再达标,所以他们有财务造假的冲动。证监会此举,就是为了预防IPO公司造假,以杜绝隐患。
上述接受采访的中信证券某投行部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对IPO企业的财务集中审核和对保荐机构的问责,其实也是分流IPO堰塞湖的一种方式。让不再符合要求的IPO企业知难而退,也是减少在审企业数量的一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