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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终结互联网版权霸王条款

2012-12-10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阿里巴巴创业】  本报讯 日前,网易LOFTER、网易摄影和网易博客发布新用户协议,与现有互联网公司最大不同在于,新协议规

  【阿里巴巴创业】

  本报讯 日前,网易LOFTER、网易摄影和网易博客发布新用户协议,与现有互联网公司**不同在于,新协议规定:用户上传(发布)作品的著作权一律创作者所有。此前,互联网企业基本无视用户网络版权,对上传作品“可在全球范围内免费的、不可撤销的、无期限的且可转让非**使用权许可”、“网站有权展示、散布及推广用户上传内容,并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或者授权第三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等。分析人士指出,用户应该多向互联网企业施压,以终结网络版权霸王条款。(何军)

  (责任编辑:leonle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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