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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新产品需及时纳入农村医保体系

2012-12-08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日前,卫生部、人保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未来将进一

日前,卫生部、人保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未来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看得出,这是国家在保证基层群众看得上病的基础上,让他们支付得起、看好病的惠民之举,是在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再次迈出的一步。

  

       众所周知,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医疗卫生资源,以简、便、廉、验的显著特点深受广大城乡居民的欢迎,尤其在农村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中医药的这种独特优势和作用,已被许多地方所重视,并予以大力推动与扶持。如甘肃2011年就出台了几十项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规定城乡居民住院、门诊开目录内中药,或使用扎针、拔火罐等中医适宜技术,医保和新农合100%报销;沈阳市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对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中的中医治疗费用及传统中药饮片费用报销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并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进入农村和社区。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支持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的诊疗能力与服务水平。

   

       既然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都在积极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了把这项实事做得更好,保证农民群众的受益面更宽,笔者认为,除了尽可能提高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报销比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保目录调整,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都需要国家及相关部门谋划与落实。就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而言,这是涉及医保支付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的大课题,在此仅就扩大农村医保支付比例做一点探索,因为从全国来讲,要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广覆盖,相对于过大的人口基数,分摊到每一个人头上并不多,尤其是对于需重点扶助的农村人口,有必要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提高农村医保支付比例,使新农合中的中医药治疗费用报销额度有较大幅提升,让农村群众在享受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少花钱,或不花钱。再看医保目录调整,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现有的102种中成药品种,数量占基本药物总数的33%,虽然占比不低,但临床中适用于基层使用的品种不多,而且多为常规剂型与品种,基于当前诸如中药提取新工艺、新技术在传统制剂品种上的应用,有不少疗效好、安全性高的中药新品种开发上市,经临床使用赢得了广大医生和患者的好评,可这些疗效好、安全性高的品种,并没有进入目录,没能成为服务基层群众的良药。因此,着眼于让中药新品种为基层群众服务,在基药和医保目录调整中,应该把这些中药品种及时纳入基药目录和农村医保报销范围,使中药好品种在基层医疗卫生防治上发挥更大作用。

   

        谈及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其实,当前中医药人才缺乏是制约基层社区和农村中医药诊疗技术推广应用的瓶颈,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定向为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培养中医药人才,鼓励中医药专业人才投身农村外,还可从政策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在基层开办具中医药特色的医疗服务机构,动员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帮助农村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总之,通过多途径、多办法,把中医药人才引向基层,留在农村,成为服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可靠力量。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朱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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