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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首次分级 小散乱将淘汰

2012-12-01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曾在业内引起过广泛讨论的药品流通企业分级标准将正式实施。 昨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称,12月1日起,将统一施行《药品批发企业

曾在业内引起过广泛讨论的药品流通企业分级标准将正式实施。

 

       昨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称,12月1日起,将统一施行《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等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其中,将根据相关标准,首次对药品流通企业进行分级管理。昨日,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统一标准的出台,将规范药品零售业物流配送、处方药销售等方面的问题。

   

       五项标准下月起实施

   

       公告显示,五项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规范化的相关标准,将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包括《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和《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

   

      其中,《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和《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将针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并成为行业准入和退出、药品招标配送、定点医保药店选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主要是与打击侵权假冒、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行行业自律和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相结合,切实规范药品流通企业经营秩序。

   

      公告称,这五项标准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空白,对于规范药品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完善安全用药和方便购药的市场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药店将分为三级管理

   

      昨日,商报记者了解到,五项标准中,药品流通企业分级**受业内人士关注。

   

      重庆和平药房副总经理刘彦告诉商报记者,和平药房派出了团队参与标准实施的讨论会议。

   

      刘彦介绍,将实施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中,明确将我国所有药店,分成了A、AA、AAA三个级别,其中AAA级是**别。不同等级的药店,区别主要在于营业面积、经营药品品规数量、药品品种覆盖疾病种类、专业人员配备和药品供应能力等核心指标。分级标准出台后,将会实行标准化管理。以AAA级药店为例,其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经营药品品规数量不少于3000个,药品品种要覆盖至少80种常见病,质量负责人为执业药师且应具有5年以上的药品经营工作经历。

   

       重治药品药店管理混乱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共有约46万家零售药店。“大多数零售药店小而散,经营环境参差不齐。相关标准的出台,也是为了改变行业现状,规范经营行为。”昨日,重庆桐君阁大药房中药保健品分公司总经理戴真渝告诉商报记者。

   

      市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国内药品流通行业并无统一的行业标准。“就拿药品配送来说,据我了解,常有一些药店通过快递配送药品,甚至通过客车、火车司机带货。药品对环境要求较高,不正规的配送环节,藏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说,此外,由于市面上的药店竞争激烈,难免出现乱卖处方药等违规行为。相关标准的出台,目的就是为了让药店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市商委市场秩序处沈处长告诉商报记者,企业获得相关资质后,会在药店以挂牌或其它形式明确体现,让消费者有所参考。

   

       “虽然曾经有过广泛的讨论,也有相关的流通行业标准作为参考,但总体而言,一直以来,医药流通行业仍缺乏专业的标准。”刘彦说,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成规模化药品零售企业市场主导地位的形成。此外,标准中要求建立“药历”,对药店建立完善的消费者用药记录、给药师用药作参考,有很大作用。

   

       或致一批小药店被淘汰

   

       在刘彦看来,药店分级后,大型药店因软硬件设施较好,受到的影响并不大。但一些小药店因资金、经营能力有限,将会在分级后失去部分消费者,进而逐步被淘汰。

   

       重庆市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行业标准虽然不是强制执行,但更高标准的实施,无疑会使一些小、乱、差的药店,在日益注重用药安全的消费者的选择中被淘汰。”

   

       戴真渝也表示,如今,消费者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标准实施后,一些小药店会被消费者淘汰,药店经营**终会向大型化经营方向发展。

来源:生意社   作者: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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