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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创新发展 需摆脱三大掣肘

2012-11-28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坚持金融服务和实体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实现金融创新和防范风险相统一,加强创新与完善监管相协调,已成为金融业内人士的共识。在

 坚持金融服务和实体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实现金融创新和防范风险相统一,加强创新与完善监管相协调,已成为金融业内人士的共识。在日前北京举办的首届“金融街论坛”上,部分与会的金融界人士指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虽不断完善,但是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依然面临瓶颈领域资金缺口大、金融服务能力与经济发展需求差距大、金融业防范风险要求更高三项困难,迫切需要增强行业的综合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改革稳步推进

   

       在北京首届“金融街论坛”上,与会嘉宾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业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监管专业化和有效性不断提升,为金融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随着市场化的改革,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体系。同时,五大国有银行改革全面完成,公司治理机制全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确立。

   

       二是汇率、利率的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按照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的原则不断深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目前人民币汇率基本上实现了均衡,人民币跨境使用**发展,去年人民币跨境结算额达到2.6万亿元。

   

       三是金融业综合化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一些大的商业银行除了商业银行主业之外,还广泛涉足信托、保险、证券等跨市场业务,银行业跨业、跨市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四是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取得了新成就。我国积极履行入世承诺,实行双向开放,“引进来”与“走出去”相携发展。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在国际舞台上同台竞技,中国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认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格局深入发展、调整和变革,同时,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转型加快推进,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坚持金融服务和实体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实现金融创新和防范风险相统一,加强创新与完善监管相协调,成为全球金融业的共识。“我们的监管专业化和有效性在不断提升。”中央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举例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的调控“出手快、出拳重”,取得了明显效果,获得了全球赞誉。这得益于将财政政策调整为积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调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内的一揽子刺激计划,同时利率、存款准备金率、财政安排等一系列调控工具迅速跟上。

   

        发展遭遇瓶颈

   

       参加论坛的嘉宾认为,当前,我国推动金融业创新与发展的要求十分迫切。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依然面临瓶颈领域资金缺口大、金融服务能力与经济发展需求差距大、金融业防范风险要求更高三项困难,迫切需要增强综合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对此,陈元进一步指出,一方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都离不开金融的强有力支撑和保障。与此同时,我国金融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经济发展需要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一些瓶颈领域长期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和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高,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化、多样化,金融综合化经营等趋势日益明显,金融业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防范风险的要求更高,迫切需要加快创新和发展,切实增强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执行副会长时文朝表示,银行业受经营环境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不良贷款反弹和资本补充压力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仍需加强,部分机构流动性管理有待加强。证券期货业合规监管不断强化,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但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单一、期货公司综合实力较弱及私募股权基金的潜在风险问题值得关注。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较此前已发生巨大变化,许多风险控制业务范围规定应做相应修改。她举例说,《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是75%,但在流动性管理之后,相比上世纪90年代,这一比例的重要性已出现偏差,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为确保存贷款比例,每逢月末和季末将存款“搬来搬去”,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信息,影响了央行对市场的观察。

   

        在吴晓灵看来,银行风险控制指标应该重新审视。她认为,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管理、风险的控制等因素都应该在今后《商业银行法》的修订中得以体现。“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应该坚持功能立法、行为监管的指导原则,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以规范市场秩序。”

   

        创新发展推动

   

       参加论坛的部分嘉宾建议,在国际金融组织和相关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国际宏观政策协调逐步加强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业创新发展需要在实现金融与社会发展相融合、构建安全合理的金融体系和完善制度监管三个方面下功夫。

   

        其一,推动实现金融普惠,鼓励突破经济社会发展瓶颈领域的融资难题,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发展共生共荣。经济学家林毅夫指出,在金融改革当中,除了金融自由化之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给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以地区性、中小金融为中心的金融体系。如果金融结构能更趋合理,收入分配能有所改善,经济能够发展得更好,对银行、**市场服务的需求也会更多。

   

       其二,建设与国情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需要构建门类齐全、分工合理、高效安全的金融体系,特别是加快推进中长期投融资体系建设,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长期建设。中国华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小民认为,开展综合金融经营将是大势所趋,也将成为中国金融机构重要的转型方向和路径。他举例说,以中国华融为例,实践证明,综合经营多元化的发展是包括中国华融在内的**公司商业化转型发展战略的现实选择,成效很明显。

   

        其三,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逐步完善制度、法律、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配套建设,破解各种体制制约,为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吴晓灵认为,以机构监管为主的监管格局往往成为制定法律规范的障碍。修订金融法律应以功能监管为主,机构监管为辅。在修订法律时,很多部门都从自己所监管的机构来考虑,没有更多地考虑法律关系和市场行为如何来统一规范。“目前我国已具有比较全面的金融法律体系。不是说法律越多越好,而是需要法律体系更加完善,重在法律的执行。”吴晓灵强调。

   

        此外,业内人士建议,加强金融对外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不断提高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同时,应积极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新秩序。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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