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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自由选择权再引争议  旧小区实施偏难

2012-10-31 来源:羊城晚报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在不久前结束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到户建设

  在不久前结束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到户建设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规定了“不能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由于此前央视曝光了“假宽带”现象,加之很多家庭用户不满意现有宽带网络运营商所提供的服务或价格,试图更换宽带运营商,因此,“家庭宽带可自选”引起了广泛关注。

  而根据记者的调查,由于“新政”着力点更多地倾向于新小区,旧小区开发商、物业管理方与运营商的合作模式根深蒂固,在这些条件未成熟之前,家庭宽带“任意选”还真不容易选。

  “红线内区域”可自主选择

  按照《通知》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就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商住楼内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接入和使用,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署排他性或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这意味着,宽带用户的确可以选择自己心仪的运营商。

  某宽带运营商内部人士向记者解释说,以俗称的建设用地“红线”为标准,“红线外区域”是运营商自建的端口,目前从几家运营商的布网格局看,问题并不大。

  现有宽带用户之所以不能自主选择心仪的运营商,主要问题就出在小区或楼盘建设用地内的“红线内区域”,这一区域是运营商进入小区的关键节点,需要发展商、物业管理方与运营商协商。一旦发展商、物业管理方与运营商“谈不拢”,运营商就没法进入小区运营宽带。

  此前,出于利益考虑,部分小区或楼盘的发展商、物业管理方与运营商签署排他性协议,阻止竞争对手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垄断”。

  旧小区“自由选”偏难

  《通知》目的是业内俗称的打通“**后一公里”,规定了项目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实施网络改造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取未经胜负主管部门核准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阻碍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光纤网络改造。”

  对此,该运营商人士表示,“已经注意到有关《通知》的报道,这的确为新运营商的进入和宽带用户的选择扫除障碍”,但内部目前并没有对此作出进一步计划。

  该运营商人士同时认为,从现有的格局看,《通知》对于新建小区或楼盘的意义更大;对于已建小区或楼盘,实施起来有一定困难,主要是既有合作模式难打破。

  在既有模式下,发展商、物业管理方和运营商已经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前期合作,这个“壁垒”很难打破。已经进入的运营商会巩固既有模式,而期待进入的运营商则可能会因为合作关系很难进入,需要重新建立起新的合作模式。

  运营商宽带竞争更激烈

  从宏观层面看,国家正在推行“宽带中国”政策;从目前3家电信运营商看,占据市场较大份额的中国电信一直在推行“光网中国”战略,中国联通也在布局光网推进计划,中国移动则从今年开始借助原中国铁通宽带发力宽带市场。

  可以预计,家庭宽带的竞争程度将日趋激烈;由此很可能激发运营商在减小入户阻力之后,积极布局宽带战略。而此前被媒体曝光的“假宽带”运营商,很可能在“良币驱逐劣币”的过程中遭到用户抛弃。

  (黄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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