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山东联动破案
2012年7月30日,大岭山镇公安分局接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反馈的重大信息称,自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景兴涉嫌制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先后通过物流公司向山东滕州下家提供假冒洋酒商标标识12万套,共计36万余元。
接此警情,该镇分局即成立特大案件专案组。同时,大岭山公安分局迅速将核准的线索上报公安部,并根据公安部的重要指示,与山东滕州等警方共同办案。
半个月即成功抓捕
大岭山镇公安分局于2012年8月1日对陈景兴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立案侦查。2012年8月13日,该分局收到了公安部的收网通知。8月14日,公安分局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共出动警力30余人,当场将犯罪嫌疑人陈景兴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陈景兴交待,自2011年1月开始,其通过购进再加工方式在互联网大肆销售假冒洋酒瓶盖、商标标识。至案发时,其向山东、上海、湖北等地销售假冒“芝华士”、“黑牌”和“红牌”等品牌洋酒瓶盖、商标标识合计100多万套(经英国国际洋酒协会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的鉴定为假冒商标),按市场价格计算,该货值达3000多万元人民币。
专案组后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挥下,先后捣毁福建、浙江、山东、安徽等14个省份连锁窝点10多个,涉案货值497万元。截止当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刑拘8名,部分省份行动还在进一步进行中。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景兴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