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咬一口,就是6000万美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
自从“唯冠”与“苹果”发生争执以来,道德就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即使现在,双方和解,还是有不小的声音认为“唯冠咬苹果”不厚道,唯冠有落井下石、借机勒索之嫌。似乎唯冠赢了官司,输了道德。
这样的道德渲染,不一定是坏事。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道德在人们心目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这在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背景下,显得难能可贵。然而,道德是建立在真相基础上的。回到“唯冠”与“苹果”之争上来,在双方“精致的利己主义”掩饰下,真相**不是公众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那么简单。而且,市场有着本身的规律,并不是所有的市场现象,都可以用道德来形容来理解。特别是那种对弱者的同情,说说可以,真将其当成市场准则,那市场经济也就成“四不像”了。
企业不分大小权利只讲对等
唯冠和苹果的官司打得热闹,围观者众。原因在于双方力量的严重不对称,一个是濒临破产的中国小公司,一个是全球IT产业的美国大公司。这场不对称的知识产权战,就像老鼠战大象,老鼠掐住了大象的死穴,狠狠地教训了大象一把。
但在中国开打的这场官司,相当一部分人情感天平上的砝码还是倾向于苹果。在我看来,原因复杂多样,如对乔布斯的崇拜,如对苹果产品的挚爱。因此认定唯冠“吃苹果”就是吃大户救急。
法庭上的轮番博弈表明,这就是一场正常的知识产权官司。无论谁大谁小谁弱谁强,存在利益纠葛和权利纠纷,就是平等的市场契约主体。谈不拢就经法庭裁决,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常识的维权手段。故而,唯冠的维权无关道德褒贬,只是普通商业纠纷。法庭予以受理,唯冠咬住苹果不管有何功利目的,都有着法治上的理性。
苹果愿意付出6000万美元予以和解,可见其胜诉的底气不足。这或许源于其损害了唯冠品牌的知识产权,或是因为技术操作上的疏忽所致。但不管是哪一种,苹果为其市场瑕疵埋单都是天经地义。
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
“唯冠咬苹果”,本是一个市场行为,那就要按照市场的规矩来办,**终交给法律来裁决。
不可否认,苹果是一家值得尊敬的企业。而其前任CEO乔布斯,更是以其传奇经历,为苹果吸引来了遍布全球的“果粉”。但如果用道德来评判,这只“苹果”也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香甜。而一个失败的“唯冠”,也绝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一无是处。
苹果以其眼光,做出了市场;唯冠以其眼光,做出了商标。在这个不缺技术的年代下,苹果胜出更多在于眼光。苹果以其卓越眼光,走上了一个别人不敢走、走不了的道路。而唯冠注册了iPad商标,靠的也是眼光。如果你也有唯冠的眼光,能够抢在苹果或者其他500强前面注册一个商标,那这个眼光,就会换来真金白银。这就是市场,有时很复杂有时又很简单。只是这种“简单”,是以眼光为支撑的,也是有风险的。
就**终结果来看,无论输了官司赢了官司,只与眼光有关,而与道德无关。因此,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尽情地用道德来渲染“唯冠咬苹果”。双方能够选择法律调解,说明双方其实都不相信道德审判;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充分说明,真相并不是当初双方说的那样。这一事件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如果你有眼光,那别人就不会咬到你;如果你有眼光,那就跑到市场前面,实在乏力了,也可以在半山腰停下来等着吃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