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文军、杜放
通过建设交易平台,减少中间渠道,促使国内酒价透明化,本是缓解市场乱象的一种选择。然而,近年来国内各类酒类“交易所”“交易中心”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白酒、黄酒、葡萄酒无不覆盖。
市场人士认为,设立交易场所有助于现货集散,降低流通成本能让消费者获益。然而作为传统饮品的酒类,过分强调投资品定位,甚至转化为“金融品”,其中的产品虚拟化等风险不言而喻。
待开业酒交所排出长串“时间表”
2011年,我国生产约1025万千升白酒、4898万千升啤酒,消费超过19亿瓶葡萄酒,是****的白酒生产和消费市场、全球**大啤酒产销国及第五大葡萄酒消费国。
庞大的需求背景下,酒类进出口商、品牌厂商、供应链企业纷纷试水交易场所,酒类交易场所不断涌现,2011年前后,就有香港、天津、四川等地近10家交易场所上线。今年5月,国内第二家白酒交易所在贵州获批成立。ST中葡也发布公告,宣布入股北京国际葡萄酒交易所。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开业酒类交易场所达10余家,待开业的仍能排出一长串“时间表”。如东北**酒类交易中心将落户辽宁省铁岭市;中国(温州)国际葡萄酒交易集散中心预告,2013年将正式营业。
不少交易场所堪称“志向远大”:旨在成为“中国乃至****”葡萄酒交易中心的就有数家;一些白酒交易场所更以“千亿级”作为发展目标。
未实现优化渠道的初衷
去年11月,《**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明确,应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违法交易活动蕴藏的风险。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暨部际联席会议**次会议要求,各地应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酒类集散中心建设有利于平衡供需,但及时规范运作非常必要。国内白酒**铁犁指出,国际上“一个市场”是普遍情况。“经历淘汰后,国内**终会形成几家受公认的交易中心。”
上海卡斯特酒业董事长李道之也表示,酒类交易场所在国内发展依然是初期,未来影响还有待观察,但进一步促进规范化,是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的。
除了需重视投资效率,交易场所更应警惕风险。随着酒市大起大落,不少“纸白酒”“纸红酒”已与现货报价背离,交割价高于厂家指导价或零售均价——一些酒交所显然未实现优化渠道的初衷。
前瞻产业研究院行业分析师刘吉伟认为,中间商本应发挥价格沟通作用,促进资源配置以稳定价格,但一些交易场所的注册资本来源、产品虚拟化及第三方监管仍受到市场质疑,也带来监管上的困难。
比如,“像**一样炒酒”的呼声可能形成高端高价氛围,助推价格波动。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认为,作为工业量产品,一些交易所追逐的白酒年份酒概念成分较重。“投资者一旦遭遇放量生产或勾兑产品,缺乏**的鉴定机制保护其权益。”
据了解,各类酒交所开办者包括生产企业、供应链及证券业企业等,注册资本从数万元到数亿元不等。有酒类交易所提出,其产品不仅向特定对象发行,也要向公众发行和混合发行,采取所有权转让和债务发行方式。有业内人士表示,这类新型中间商仍缺乏明确的监管归属。
“像**一样炒酒”缺乏保障
庞大的消费总量,“媲美”房价的涨幅……酒类交易从来不乏资本的身影。业内人士认为,现货中心能够优化渠道,但“像**一样炒酒”缺乏保障,市场有序发展是国内酒类投资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
铁犁认为,交易场所建设需要形成规模。厂商可通过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收入,消费者也能购买到更低廉的酒种。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酒类主销区和主产区相对有建立集散地的优势。
也有**表示,交易平台不能只着眼于借竞价收取手续费,还应建立配套的仓储物流及检测平台,参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等进行自律。
刘吉伟认为,相关行业应先确立准入门槛。交易投资平台也应重视验证真伪的公信力,形成完善的担保机制。此外,监管部门应严格监管投资资金,建立第三方存管体系,防范挪用风险。
根据《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国酿酒工业销售收入将达到8300亿元,年均增速10%以上。齐晓斋认为,交易场所能够满足流通、投资和冲抵风险等需求,但金融化产品不应完全沦为投机,否则建立酒交所将脱离消费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