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到技术后长沙租厂房批量生产腊制品
高丰、高文、丁松柏、丁永谦四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湖南省桃江县灰山港镇农民。
2008年5月以前,高丰、丁永谦一起在长沙一腊肉制品厂打工,认识了不做做腊肉生意的客户。在懂得腊制品生产的技术后,从2008年5月开始,高丰和周坚(宁乡县人)合伙在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花桥村租用杨兴龙的仓库作厂房,建有二个水池、六个烤房和切猪肉用的案板,购进一些煤炉。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先后请丁永谦、丁松柏等人为其加工腊肉制品,周坚则从屠夫、养猪场的老板、冻库等地方低购进一些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检疫的情况下,先后由丁永谦、丁松柏、高丰、周坚等人将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进行加工。
据查,其加工制作程序一般为:先将猪肉解冻,再将猪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肉条,加入工业盐和亚硝酸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进行腌制,腌1-2天后,再把这些肉条染色,主要是加胭脂红染色济染成红色,加焦糖染成黑色,加入日落黄染色济染成黄色等,然后用竹杆串起放到烤房在煤炉子上烤干后再进行熏制,制成腊肉后装入纸箱内,再将纸箱装入纤维袋中,将纤维袋封口后就形成了一件一件的成品,每件有至少100斤,以每斤11-1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2008年5月至2009年高丰与周坚合伙办厂加工病死猪肉至少50吨,制成腊肉制品10吨,价值20余万元,由周坚及周坚聘请的销售员(姓胡)销售或通过物流公司发往北京、河北保定等地进行销售。
2009年年底,高丰与周坚撤伙后,开始和其弟弟高文合伙,仍租用杨兴龙的仓库作厂房,先后请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人以同样的手段为期加工腊肉制品,高丰负责见收购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为其加工,高文负责跑销售。2010年至2011年底,高丰以每吨进价6000元至12000元的价格,先后从湖南安化、宁乡、长沙市、长沙县等地屠夫手中收购没有经过检疫的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100多吨,加工成腊肉120多吨,以2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价格由高文进行销售,先后在长沙市城区的7个门面进行销售和通过红泰物流、泰托物流等4家物流公司,发往陕西、甘肃、四川、江苏、江西等部分省市进行销售,由物流公司再将货款汇到高丰、高文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开的帐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