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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将扩大民营快递企业业务范围

2009-05-22 来源:中国贸易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在国家邮政局今天召开的邮政法新闻通气会上指出,新邮政法**次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确定了快递市场准入制度,扩大了民营快递企业的业务范围,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邮政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

    1986年的邮政法在第八条中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新邮政法则规定:“**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达瓦介绍,新邮政法取消“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这一限定,就意味着民营快递企业将可扩大业务范围。

    “如果套到信封里寄递一本书,特别是有内部字样的书,往往被当作信件来解释。新邮政法实施后,书刊、杂志、复印材料,比较厚一点的,就能通过民营企业寄递了。”达瓦解释道,“专营业务领域实际上已经很小了,其具体范围还要征求公众意见后才能确定。”

    此外,新邮政法并未设置新的投资和贸易壁垒,早在加入WTO后不久,我国就主动采用邮政委托的方式,允许国际快递公司经营进出境信件快递业务,这超过了对WTO的承诺。

    据了解,我国目前共有5.7万个邮政网点,14万名邮递员。去年共投递了73.7亿件平信、挂号信、明信片等函件,寄送了近8000万件包裹。但全国仍有约4000个乡镇没有邮政网点。达瓦说,我国邮政业在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时,还面临着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用邮需求的问题。新邮政法的上述制度安排,将对我国邮政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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