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住纽约皇后区的周太太发现自己“被群租”后,把房客告到了法院,等来的结果是,由于房客非常多,所以法院希望周太太给他们三个月的时间找房子。
“我只能吃哑巴亏。”她对《**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抓狂的房东不止周太太。
2011年圣诞节前后,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前进策略公司总经理冯晞也就自己的遭遇大吐苦水——租客申请破产,还不能赶对方出门,“赔了房租还得聘请律师”。
“黄世仁”被“杨白劳”欺负了?
外界的调侃显示出了中美法律以及观点的不同之处。
吃哑巴亏
周太太有一套三层联体别墅,每层楼可以独立进出,并带有单独的卫生间。
一年多前,她把三楼出租给两名来纽约餐馆打工的中国人。几个月后,她偶然发现这套两室一厅的房间里,竟然住了10个人。
由于过度使用,房屋的墙壁、厨房灶头、厕所等纷纷损坏。
按照纽约的法律,房客是不可以随意转租房子的。然而,周太太并没有和房客签订合同,所有的一切都不受法律保护。
她要求房客搬出她家,对方则以那么多人一时间找不到房子为由,一拖又是半年。
“从那以后,我等于和房客的关系**决裂了。他们也开始不付房租。”周太太告诉本报记者,自己找到律师把房客告上法庭,虽然达成和解,但由于房客非常多,所以法院希望周太太给他们三个月的时间找房子。
“我只能吃哑巴亏,答应了,心里想,只要他们到时候搬走就行了,可是他们三个月后又请求法院延期一个月。**后我花了近两个月申请强制执行令,才把他们赶走。”她说,“整个过程的律师费就好几千美金,我又花了上万元重新装修。”
纽约法路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耿婷律师告诉本报记者,按照纽约州的法律,房东是不允许直接换锁驱逐房客的,所有的一切程序必须经过法庭判决和执法部门。
和温煦的东海岸一样,寒冷的犹他州也有类似的案例。
“美国法律气死我也!”冯晞此前在微博上抱怨说,“收到盐湖城租我房子租客的个人破产申请,经法院寄来。这样一来这家人可以不交房租还赖着不走。我还不能违法赶对方出门。我是赔了房租还得聘请律师。”
“其实,90%以上的可能是法院进行调解,**后房东和房客达成和解协议。”耿婷律师说,“然而法院的和解一般都会向着房客,例如房东希望房客一月内搬出,法院则会调解说,多给一两个月吧。大多数情况下,房东是要不回那段时间的房租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纽约,破产不能成为房客继续长期居住租赁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