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周二表示,今日在行政院举行的跨部会会议,已初步通过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办法,**晚6月底前实施,进一步确立两岸经贸投资相互往来的管道.
官员并表示,对陆资来台设有管理门槛,经第三地来台投资的外资公司,其含陆资比率逾30%,或陆资对该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都必须受限于陆资管理办法,而不能比照外资管理.
尽管两岸经贸交流紧密,但**一直未有正式法源允许大陆资金来台投资.目前**仅开放大陆资金来台投资房地产,但还设有严格限制,其他项目则因尚未有许可办法,暂时均在禁止之列.
来源: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