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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建议法案

2009-05-09 来源:中国贸易网转载网络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近日,美国公布了《建议法案——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法案明确提出了我国输**所有木制品,都要求必须经熏蒸或热处理、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贴可溯源标识等。该法案一旦实施,可能对我输美木制品贸易造成很大影响。

    自2002年以来,美国动植物检疫局(APHIS)针对从中国进口的木制装饰品和工艺品已签发了300多个紧急行动通告,并在全美范围内召回来自中国的木制工艺品,以防止来自中国的木制工艺品中携带的有害生物的进入。2005年,美国动植物检疫局暂停了大部分木制工艺品从中国的进口,直到完成有害生物风险的进一步分析。根据**近的评估结果,美国动植物检疫局提出本次建议法案,一旦实施,将对我输美木制品贸易影响很大。对所有出口美国的木制品都要进行检疫处理的费用巨大,在目前退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对于出口企业无疑又增加了额外的经济负担,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将造成沉重的打击。

    为避免辖区内出口竹木制品企业因不符合美国要求而被美国口岸部门退运或销毁,宁波检验检疫局于4月23日召集相关企业代表共同研究法案要求,提出评议意见和商讨对策。在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辖区内相关竹木制品出口企业,认真研究美国《建议法案——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中的内容,如果有评议意见,可于2009年6月18日前向美方提出,同时及时做好调整产品设计的准备,以满足进口国标准的要求,并在产品出口前做好自我检查,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2008年宁波地区出口美国竹木制品及竹木家具3232批次,货值为0.7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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