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8-2008、《吸油烟机》GB/T 17713-199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 19606-2004、《2011年广东省吸油烟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细则》和产品明示技术指标的要求,对吸油烟机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抽查了广州、佛山、中山、顺德等4个地市100家企业生产的吸油烟机产品100批次,检验合格65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65.0%。
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志和说明(17批次),结构(17批次),接地措施(15批次),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3批次),空气性能和噪声限值(13批次),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12批次)。
质监部门解释,标志和说明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产品标志使用符号不正确,标志不规范或漏标信息,铭牌标志未经任何处理,不耐用。结构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容易从支撑物体上被掀翻。接地措施不合格可能导致消费者触电。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长时间使用时电线过热从而造成短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可能导致用户在更换灯泡时手指可能触及灯头带电件而造成触电事故。
风量、风压是吸油烟机重要的空气性能指标。风量值越大,越能**及时地将厨房的油烟排尽;风压值越大,吸油烟机抗倒风能力越强。噪声也是吸油烟机性能的重要参数,噪声大说明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声音污染。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生产企业研发能力差,产品在风道结构上设计不合理,电机、风轮等关键部件的参数选择不正确;二是部分生产企业虚夸风量、风压、噪声等明示指标,严重偏离产品的实际水平。
针对本次检验发现的质量问题,广东省质监局表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后处理工作。
2011年广东省吸油烟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备注: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