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汉市工商部门率先对团购网站进行规范管理,并出台了首份网络团购合同。
出台首份网络团购合同
“硚口分局仅西汉正工商所辖区,今年1-5月团购投诉就达58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延迟交货、退换货难等成为投诉的主要内容。”据工商部门统计,武汉团购名站就有73家,不**的和一些新建的团购网站数量远远在这之上。**发展的同时,团购网站监管缺位的问题越发显现。
昨天下午,记者从武汉市工商系统团购网监管服务现场会上了解到,硚口工商分局目前正以“武汉团购网”为试点,以团购合同为切入点,对团购网站进行规范。
规范内容包括:网站主体资格、备案电子合同格式条款、规整广告发布行为、消费维权直通网站等几个方面。
其中,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法律定位以及团购行业的特点进行研讨,**终形成了由工商部门监制的网上格式条款——《武汉市江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团购协议》,将网络团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以合同的形式进行规范,并已于5月18日上网试运行。
记者从团购网上看到,该协议包括交货方式、商品质量、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据武汉团购网负责人周金江介绍,该公司于2009年拿到中国团购在线武汉站代理权,并开展团购活动。今年3月,公司自主开发了自己的**家网站——武汉团购网,目前网站运营良好。
专盯团购网“捞一笔算一笔”
**近,有消息称美团网、24券等团购网站遇到黑客攻击,“毁坏这些公司的形象,有的也会乘隙夺取用户数据。”昨日,武汉市工商部门监制的首份团购网电子合同格式条款首次明确:团购网站未采用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网站交易的安全,导致买方的信息发生泄漏,或擅自将甲方的个人信息披露给他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武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团购风险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网络团购诈骗;二是商品质量“缩水”;三是售后保障缺失,消费者维权难。“究其根源,是在网站发布团购信息的商品经营者缺乏长远眼光、缺乏信用意识,普遍存在‘捞一笔算一笔’的想法;开办团购网站的经营者也没有很好的履行法定义务。”
据了解,首份已在工商部门备案的电子格式合同有不少“亮点”条款。比如团购网在其网页上展示的商品必须与团购中提供商品信息真实一致;明确买方收货时如发现货物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不符合约定,可不予签收;对验收过程中无法当场发现的问题,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10日内可向团购网提出异议;团购网对消费者在团购活动中购买商品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份合同还要求团购网必须保护买方的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将买方的个人信息披露给他人,导致买方的信息发生泄漏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