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在餐饮服务环节整治重点是,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保健食品环节整治重点是,加强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产品的抽验,重点抽验辅助降血糖、辅助**、减肥等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品种,检测是否添加与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检查企业所用原料、生产工艺以及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食药监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小餐饮单位加大巡查及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储藏、制作加工等环节的情况,核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11月30日前,对所有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重惩处,对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立即移送公安**,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同时加大对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从事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生产“瘦肉精”或国家公布的“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的物质,立即移交相关部门,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