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行业资讯 > 冶金资讯>紫金矿业因重大环境污染罪被判罚3000万元

紫金矿业因重大环境污染罪被判罚3000万元

2011-05-04 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新华网福州5月4日电 (记者郑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月4日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维持

新华网福州5月4日电 (记者郑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月4日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维持龙岩市新罗区法院对紫金矿业集团的一审判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

根据龙岩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原处长黄福才、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原厂长林文贤、原副厂长王勇,原环保车间主任刘生源等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废水外渗引发福建汀江流域污染,造成沿江上杭、永定鱼类大面积死亡和水质污染。同年7月15日,上杭县公安局对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今年1月,新罗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韩每日乳业检出福尔马林 多款奶粉中国有售
阅读下文 >> 深圳空调拆装,深圳空调安装移机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83960.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