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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食药局改为分级管理

2011-04-28 来源:内蒙古晨报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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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9月24,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从本月起,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经费基数等全部下划到当地政府管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正式划转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担。

    这次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管理体系上,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在管理方式上,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由领导关系改为业务指导关系;在责任格局上,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了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后,各级政府将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继续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将不断增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安全监管基础建设和设备装备投入,增加监督、检验等事业经费投入,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包头市将按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把目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能转交卫生部门承担;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划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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