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广告背后存暴利
《法制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了网站首页上的涉性广告,在某些新闻频道的首页上也有涉性用品广告。记者以给男性涉性用品做广告的名义,拨通了搜狐广告北京销售部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男性涉性用品广告是可以投放的,但是产品必须要经过相关审核。
“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也还是要把产品的链接发过来,由我们来审一下。男性涉性用品的广告**是放在男性频道里。如果是文字链接的话,一天的价格在4000元左右,可以打7折。”这名工作人员说,有图片的链接要贵一些,而且放在新闻首页的价格在一天4万元左右,首页一般要12万元一天。
当记者问及首页下端的涉性用品广告价格时,这名工作人员说,首页**下面的广告是外包给一个广告公司的,她不清楚价格,也不负责内容监管。
记者又以同样的理由致电另一门户网站广告中心,工作人员听到记者要投放男性涉性用品广告时说:“这种广告是做不了的,不可能投放。”
尽管网络涉性用品广告刊发价格不菲,但这类广告仍随处可见。《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其中原因在于这些涉性用品广告的巨额利润。
记者通过某网站新闻频道页面上的一则涉性药品广告内容,联系上广告产品的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这种涉性药品的价格为两盒2480元。“猫扑两性网”上的一个男性涉性药品的价格为6盒2210元。客服人员表示,这种产品的成交量数万,客户涵盖全国各地。
据第三届中国国际成人保健及生殖健康展览会披露,2000年以来我国成人用品市场销售额正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递增,利润一般是进货价格的3至4倍。此外,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除正规药品外,其他各种名目的涉性“药品”均没有药品批准文号,超过90%是假冒伪劣产品,不具有任何药疗作用,有的甚至还有副作用。
“网络上很好卖,因为很多人不愿意透露隐私,网络提供了一个匿名的交易平台,顾客多,利润比一般日用品要高些。”一名在淘宝上售卖涉性用品的“掌柜”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网络涉性广告缺法律规范
对于互联网上大量出现的涉性用品广告,乔新生认为,主要是由于目前在我国的网络管理中,各个网站出现了过分追求效益优先、网站广告监管不严的现象。
“我国的广告法严重滞后,目前使用的是1995年制定的广告法,在制定之初就已经滞后于现实发展了,亟待更新完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常务副院长倪宁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现行广告法的内容所涉范围较窄,还没有涉及到网络广告。目前网络广告的监管只能是参照刑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对于现在一些大的网站中出现涉性用品广告的情况,其中可能是涉及一些利益关系的,网站会从这些广告中获取利益,所以要将打击重点放在网站经营者上。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地时时盯住这些门户网站,一旦发现这种情况,要及时处理,同时要对网站的经营者给予严厉地处罚。”乔新生说,除了完善广告法,还应该尽快出台互联网络监管的基本法,里面要规定网站经营者的义务,让他们能够切实地负责,对网站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认为,要遏制网络涉性用品广告,需要完善法律和严格执法双管齐下。执法部门应当实时监控,网站应当严格自律,违规网站应当受到严厉处罚。
“治理这种网络涉性用品广告,要从实际出发转变执法工作方法、执法作风,坚持持久地来处理这种问题,认真做好监督工作,这样才会更有实效。”吴景明说。本报记者任雪 实习生赵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