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号石先生办理了E9套餐,合同规定2兆宽带不限时包两年费用999元,一次性交清。另外家里座机捆绑一部手机,每月再交26元。不到三天时间工作人员就上门帮他装好了宽带。9月初,石先生去电信交费时,感到8月份的费用一下多出了一大截。石先生说:“电信单子来了以后,怎么收了50多块钱的宽带费啊,后来我就问了,他说这个宽带费当月装了以后呢,按两块钱一天,(合同)生效呢,要从次月份开始生效,他说我们有这个规定。还有手机他就要把我们这个手机捆在我的电话上面,变成那个座机套餐,虽然说钱不多,但是这个手机我不用啊。”
石先生找到溧阳电信,工作人员表示,他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就已经和他说清楚了,他要仔细阅读合同背后的条款。但是石先生认为,责任条款密密麻麻根本没法仔细看,既然已经一次性交清了两年的宽带费,为什么还要再收一笔宽带费呢?石先生说:“你这个广告跟事实是两件事,是不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附加条件放在那。你是在敷衍我。”
对于**个月所收取的50多元宽带费,电信部门解释说,套餐费用属于当月办理,次月生效,石先生8月份已经开始使用宽带,这部分的费用还没有纳入套餐,应该按天计算:“关于生效这个概念是否可以,365天每天都可以生效,但是现在我们从系统管理的成本来讲的话,不太可能。为什么呢?因为我要管理365个生效时间和12个生效时间,从管理成本上来讲我肯定12个生效时间更便于管理。当然,如果以后我们的系统进步了那么你天天都可以生效,这不是不能实现,只是目前不行。”
按照套餐业务隔月生效的计费方式推算,消费者不知不觉中就多付了一笔费用。还有杂七杂八的套餐费,像消费者所说,要用电信的宽带,就得捆绑固话、手机;明明不需要手机,可电信楞要再送你一个;即使不用,每个月还得付费,这种垄断状况下的捆绑销售,令消费者只能无可奈何地被捆绑。这种经营模式亟待法律规范。电信工作人员说:“我们的E8用户经过我们的营销发展成为我们的E9用户,使用我们的中国电信的移动业务。作为营销来说的话,我当然想去争夺这一块的市场。现在的问题就是在争夺市场的时候我们的做法是否妥当。”
目前,中国已是**上**的电信市场,但在通讯消费中存在的陷阱也日益增多,我们在呼吁相关电信企业要自律的同时,也希望消费者在办理套餐时要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