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家住温溪镇的陈先生很闹心。原来一个星期前,陈先生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件打折促销的皮衣,回家试穿后觉得皮衣太小,找到商家要求更换一件,但商家以衣服已经穿过且吊牌损坏,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了陈先生的要求。无奈下,陈先生只好向县消保委温溪办事处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商家和陈先生进行了耐心的调解,**终商家同意为陈先生更换一件皮衣。
据了解,服装消费纠纷难解已经是困扰多年的“老难题”。各商家在服装三包上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商家甚至没有任何售后承诺,而国家又没有出台统一的服装三包规定,这让消费维权遇到了很大困难。对于此类纠纷,一般只能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解决。不过由于以上法律的规定都过于笼统,在应对服装消费纠纷可能出现的问题时,往往有些捉襟见肘。
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服装时一定要仔细查看,现场试穿,选择合适的尺寸,并向商家索要相关票据。如果因服装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凭票据和商家协商。若协商不成功,可以向工商、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