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玩具类产品强制认证实施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简化相关认证程序,缩短了认证时限(申请至发证和检测时限);增加了对玩具产品获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减少监督频次。同时根据玩具生产厂实际情况修订了优化必备的检测设备、例行检验--过程检验,关键原/辅材料分为A、B类;简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等内容。
据要求,2011年1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玩具产品须按照2010版新规则要求执行,2011年1月1日以前进行认证申请新、旧版规则都适用。根据国家认监委发布2010年40号公告“结合监督复查进行自然转换”,要求已制定了“玩具类产品强制认证实施规则换版办法”,结合工厂监督检查,由检查员发放“告知书”程序进行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