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18时左右,李地照饮酒后去找王天贵要水费,双方发生口角。李地照向妻子李勤美打电话称其被人打,随即王天贵向“110”报警。18时55分,转龙镇派出所民警张天臣、付道红及协警员王银赶到现场。
在现场,民警即将依法带双方当事人离开现场到派出所调查时,李勤美、李地后等人先后赶到,阻止民警带李地照回派出所,并辱骂、冲击在场的道路施工人员,要求交出打伤李地照的人,李勤美还手持菜刀在场挥舞。派出所民警在劝阻过程中,被李地照、李勤美等人殴打、撕扯,经多次劝阻、警告无效后,民警张天臣鸣枪示警,李地照等人随即上前夺抢张天臣的**,争抢过程中致使**击发,击中参与夺抢**的李地后胸部。
事发后,市局、两区分局迅速协调交警等相关警种,**时间将李地后送往云南省**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现李地后已无生命危险。经初步查明,转龙派出所民警属依法处警。调查结果将依法由检察院公布。
目前,昆明市检察院、禄劝县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纪委、督察支队、刑侦支队、法制支队已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待进一步查明事件情况后,检察**和公安**将对事件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