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广告JS代码-->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张松高邹家祥樊霞)“金星”彩电早已停产,却有个别不法人员为牟取暴利,将从居民手中回收的废旧彩电翻新后标上“金星”商标,然后通过销售商销售给农村消费者。5月8日,余姚市陆埠工商所查获10台假冒“金星”彩电。
当日,陆埠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检查该镇禁河路一电器商行时,发现其销售的上海广电“金星”商标的彩电外壳表面十分粗糙,产品说明书未标明线路图,没有保修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存有假冒嫌疑。工商人员当场查扣了涉嫌假冒的各型号“金星”牌彩电10台。
据该商行业主伍某交代,这些彩电是慈溪客户送来的,购进价为每台335元至450元不等。
该所工商人员经与上海广电集团销售有限公司联系获悉,早在2003年初,该集团已停止生产销售金星牌彩电。经上海广电集团技术人员鉴定,这批查获的彩电均系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法人员将回收的废旧彩电简单拼装后,套上新的电视机外壳,贴上新的商标,摇身一变就成了“全新”“金星”牌彩电。一般翻新一台这类假冒名牌电视机的成本在100元至200元之间,但销售价格可高达400元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