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菲财政部与贸工部就提供给投资者的优惠政策争论不休,财政部指出,每年菲律宾财政在优惠政策上的财税收入损失达到1000亿比索(约合22亿美元)。财政部长普里西马透露,两部门商定的主要原则包括:尽量减少可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政府机构;明确规定各个优惠政策的有效期;优惠政策主要给予外资,减少对本地产业的优惠;优惠政策应给予确有需要的企业。
据菲律宾《商业**报》11月30日报道,菲律宾财政部、贸工部与国家经济发展署已经组成三人小组,协调好本国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将向国会提交新的法案,就吸引投资政策做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