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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进入高产期 回收处理亟待规范

2007-11-14 来源:中国贸易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家电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0-15年,我国很多家庭的**台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都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期购买的,现在已到淘汰高峰期。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平均报废电冰箱4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洗衣机600万台,此外还有近500万台电脑进入淘汰期,整个废旧家电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然而,具有上百亿元市场规模的废旧家电市场,却是家电行业中的一个“死角”,其实出特点是缺乏监管、鱼龙混杂。因此,废旧家电的回收和资源再利用,已成为家电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从中国家电协会废旧电子电器再利用分会获悉,《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被列为今年**一类立法计划,年底有望出台。《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将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家电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并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否则**高将被罚款10万元,生产企业必须对消费者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消费者不得擅自丢弃和拆卸废旧家电,应交售给家电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该征求意见稿将废旧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脑五类产品列入首批回收处理产品目录,并提出由国家建立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回收不当危害大 

  我国每年大量淘汰的废旧家电中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机会。仁新企业集团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一工表示,仅以显像管上的玻璃材料计算,每年就会有10万吨左右的回收量。杜一工算了一笔账:目前个体回收处理作坊从显像管厂回收的废品一般为每吨700-800元,再转手卖给玻壳厂每吨为1500元,以此计算,平均每吨赚的差价几乎翻倍,利润很可观。而这仅是玻璃材料一项。 

  事实上,废旧家电回收这块“肥肉”已经被很多企业盯上,但参与其中的企业素质参差不齐。这种鱼龙混杂的现状带来的直接后果不仅是正规厂商在回收量上面临巨大的压力,而且对环境的破坏无以弥补。 

  据杜一工介绍,仁新是一家具有废CRT及CKT碎玻璃回收及加工处理资质的公司,设计年产能为9万吨,去年只做了2万吨,目前面临废旧家电回收量不足的压力。 

  **指出,非正规的回收处理厂因为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不到位,在处理废旧电器时无法对产生的废水、废渣进行有效、环保的处理,而电子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处理不当,其危害甚至比直接把废品扔掉还要大。 

  条例实施面临诸多困难 

  《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将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确定为以生产者责任制为主线,但目前生产者在产大于销的情况下,已经处于微利运作,因此对处理资金的争取环节、征收方式、征收额度、如何使用和监管等十分关注。 

  首先,生产者建设废旧电器回收设施的投入大,回收的周期较长。在欧洲,一个电冰箱回收生产线的报价在200万欧元以上。由此看来,企业在回收处理初期难以盈利。目前,青岛、浙江等地试点企业的情况都不是很理想,试点企业需要花钱去买电子废物,导致材料成本过高,收购一台废旧冰箱企业需花费近100元,而在国外都是免费回收。 

其次,中国式回收处理厂的模型还没有形成,而回收处理技术完全引进不仅价格昂贵,而且不符合我国国情。在建厂过程中需要研发和引进哪些技术,如何进行再生利用,建多大规模的处理厂等问题,都没有现成的模式可照搬,还需要进行多方探讨。 

  有企业提出,《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家电生产者、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等各方都应在废旧家电回收中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责任的比例并未细化。一方面,应规范废旧家电回收市场,引导消费者良好的消费理念,培养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要明确生产厂商、零售企业以及消费者在废旧家电处置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如果三方的责任与义务不明确,那么《条例》的实施将无多大意义。 

  回收资金是关键 

  据有关人士透露,虽然国家已经确定要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将由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另行研究制定,家电生产者是否也能获得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提升技术等还不得而知,因此,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所需要的资金成了《条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表示,从管理和成本上看,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成本比欧洲和日本要低,废旧家电处理厂通过出售经处理可再利用的材料可以降低回收处理的成本。但从执行上看,建立废旧家电处理体系缺少资金的支持,很难让生产商和经销商自觉地投入。废旧家电回收注定要走规模化和产业化之路,只有规模化,才可以降低成本;只有产业化,有了合理的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才可以更好地为生产制造服务。但这一切的前提不仅是政策到位,更要有资金的支持。 

  据介绍,青岛和杭州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试行电子垃圾回收后,国家开始了有关电子垃圾回收利用的运作规划,在财政方面给予电子垃圾回收企业补贴,如可以用国债建厂、在一段时间内实行免税政策等。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正规回收体系的准入门槛,为我国电子垃圾整个回收体系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如《上海市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暂行规定(草案)》中规定,对已经超过使用期限的家电将进行强制性报废,政府将给予所有者每台30-50元的经济补偿。对此,中国家电维修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在废旧家电回收中起到重要作用,比如采用资金支持和财政补贴等。上海市政府此举将有力推动废旧家电的回收,但补偿金额还是太少。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的废旧家电数目庞大,如此艰巨的任务仅靠几个试点是无法完成的,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协作。尽管还面临诸多困难,但《条例》公布后将会有配套实施的措施和细则陆续出台,这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慧聪网]

(今日五金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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