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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交易细则征求意见 保证金升至12%

2010-01-20 来源:中国贸易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中金所在北京发布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9日。至于股指期货正式推出时间,中金所相关人员表示,尚待监管层确定,对于市场传闻在“两会”后推出,中金所相关人员则不置可否。

  此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中金所的《交易规则》及《交易细则》、《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8项实施细则的修订稿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中金所此次公布的交易规则和实施细则较2007年6月发布的规则在14个方面有着较大的修改,这次修改主要是基于“加强风险管理,保障平稳推出”的原则,加强风险教育,提高风险管理。

  交易规则修改说明显示,此次交易规则对保证金制度、熔断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强制减仓制度、套期保值制度等有较大修改。其中**保证金提高到12%,取消熔断制度,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降为100手,实施大户报告制度等修改引人注意。

  中金所相关人员表示,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由10%提高到12%,同时在出现单边市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保证金标准。而对于取消国外普遍存在的熔断机制,中金所则认为由于该制度的复杂性、和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参与者的接受程度,目前实施的条件还不成熟,同时我国**和股指期货都已经实行了10%的涨跌停板制度,故取消了该制度。

  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设立,中金所表示,具体实施还是由期货公司等具体会员单位来把关实施。

  为充分实现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的功能,服务于现货市场,此次公布的交易规则进一步优化了股指期货相关基础制度,主要包括:为适应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及投机、套利和套保等不同交易目的需求,完善交易编码制度;为发挥套期保值功能,提高套期保值效率,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程序,将套期保值审批由按照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为防范纠纷发生,明确交易成立、生效和认定的标准以及分级结算体制下结算会员的代为履约义务;综合考虑熔断制度的复杂性、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参与者的接受程度,本次修订取消股指期货熔断制度;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将交易所每日交易信息中成交量和持仓量的披露单位由会员改为结算会员。

  自2007年6月27日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发布并实施以来,中金所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指期货筹备工作的统一安排,持续深化包括业务规则完善在内的各项筹备工作,通过仿真交易这一平台,对相关业务规则的科学性和完备性进行了反复检验和评估,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建设进展情况和境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动向,对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来源: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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