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连串关于土地交易的数据在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打架。
多个研究机构关于部分城市上半年房地产用地土地出让金的统计数据出炉。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北京、上海、广州等**典型城市的房地产土地出让金收入为3140.1亿元。
K8土地网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百城土地出让金为7629亿元。
伟业我爱我家的数据显示称,1—6月全国306个城市土地出让金高达1.13万亿元。
国家统计局稍早公布的数据则显示,今年1—5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成交价款为2718亿元。
据1—5月成交情况、增速和6月份主要城市成交情况来看,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内的上半年土地成交价款应不会超过4000亿元。
据记者了解,土地出让金、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合同价款等,均指的是土地交易金额。
国家统计局的“全国数据”≤部分城市的数据?
统计局的卖地收入数据与其他两部委的相差1万多亿元
而《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此了解后发现,2012年这一相关数据,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国土部的相差竟然近2万亿元。
到底怎么回事?
在卖地收入数据方面,主要统计报告数据的国家部委有三个:国家统计局、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记者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这三个部门今年上半年公布的2012年的相关数据,却各不相同。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的土地成交价款为7410亿元。但这一数据远远小于国土部和财政部的同期数据。
国土部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招、拍、挂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的出让合同价款为2.55万亿元。而据记者了解,各地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中,绝大部分是房地产业用地,出让合同价款在2万亿元左右。
而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为2.89万亿元。其中,招拍挂和协议出让收入2.54万亿元。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相比而言,国土部与财政部在地块出让、出让金收入等方面的指标更清晰,因此这种口径易形成统一,更接近真实的房地产业用地出让规模。
与国土部的“2.55万亿元”相比,国家统计局的“7410亿元”,少了1.26万亿元。
统计部门只统计房企拿地
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几个部门之间数据差别确实比较大,但统计局的数据之所以明显偏小,是因为统计口径不同,统计局只统计房地产类用地,工业类用地等并不在7410亿元口径内。
从记者在北京、上海等地走访的情况来看,能部分印证上述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的解释。以北京土地市场为例,记者从北京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了解到,上半年成交土地面积813万平方米,成交建筑面积948万平方米,总地价664.2亿元,但其中包含工业用地。如果去掉工业用地,则今年上半年北京房地产用地成交土地面积为58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644亿元,成交金额减少20亿元。
但这仍不足以支撑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的合理性。因为从北京市场来看,工业用地的成交额在所有土地成交额中占比太小。
面对记者的进一步追问,上述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道出了问题的根本: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土地成交情况是以房地产企业购置的土地为准,其他的并未包括在内。
换句话说,国家统计局将大量非房地产企业或个人所购买的用于房产开发的土地排除在外了。
但据记者走访了解,在土地市场,有很多买家并非房地产企业。如2012年1月夺得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4-087多功能地块的北京新丰泰博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另外,近年来还出现了多起个人拿地甚至拿地王的事件。当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买地。
从土地成交面积来看,也可发现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不足以反映市场全貌。国土部数据显示,2012年房地产用地供应16万公顷。从京沪等全国微观土地市场来看,这些供应大多数能成交。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为3.57万公顷,还不到全国数据的零头。
房地产投资规模被做小的风险
“如果房地产开发用地被少统计了1万多亿元的话,那无疑具有较大的警示意义,因为本来房地产投资就呈现了过大的风险。”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严跃进表示,对于相关部门统计数据的打架,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纠正。一是在统计上做到技术的对接。杜绝重复计算或遗漏的项目。二是严查虚报现象。防止各种“报高”或“报低”的舞弊行为。三是考虑各类创新,如加强此类土地信息的联网,从而借信息化杜绝各类风险。
对于当前的中国经济而言,要想实现今年7%的经济增长目标,还不得不借重固定资产投资。多位经济**均指出,在投资、消费、出口这三驾马车中,当前投资所扮演的角色**重,其中,房地产投资又至为关键。而过分倚重房地产投资,使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更大,无疑令中国经济被房地产绑架,进而产生了高房价、土地财政、地方债等一系列反应。
严跃进向记者表示,“当前房地产投资呈现出过大的风险。从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的比重看,2012年达到了13.86%的水平。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角度看,这一比例固然允许。但是,鉴于该比例的背后更多的是粗放型的增长模式,因此这种高额的投资水平,或许缺乏高效的投资回报率作支撑。从这个角度看,这种投资冲劲势必会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