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包括企业及企业主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针对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缺乏**的征信系统,导致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不得不通过自身力量去调查核实大量的中小企业或企业主的信用状况,增加了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融资的意愿。
建议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首先要明确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主体的分工与协作机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规划。其次要尽快建立以中小企业、企业主、相关政府机构、评级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采集、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此外要鼓励设立和发展社会信用调查和评估等评级机构,允许其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用户有偿提供中小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服务。要严厉打击虚假信用、骗取信用等信用欺诈行为,对失信的企业加以惩治。
来源:人民日报 欧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