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27项研究符合,可纳入标准。没有比较静脉补液联合碳酸氢钠与单独静脉补液的对照试验。有3项研究显示,接受和未接受碳酸氢钠输液的患者ARF发生率之间没有显著差异,但尿液碱化的情况没有记录;另外8项研究得出的结论是补液的延迟或可导致ARF的风险增加。
没有比较目标输液量与目标尿量的对照研究。不同研究间补液类型、治疗持续时间和监测参数的变化较大;有4项研究把大于或等于300 mL/h作为成年人的目标尿量。但没有证据支持**的补液类型、碳酸氢钠联合或不联合甘露醇优于单独液体疗法。
因此,对于这类患者,静脉补液应及早开始,**在肌肉损伤后的6小时内进行,使成人尿量≥300 mL/h,并持续24小时。碳酸氢钠应仅在必要时给药,以纠正全身性酸中毒,而甘露糖醇仅用于输注足够液体后,仍无法维持300 mL/h目标尿量的情况。
来源:药品资讯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