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上海或禁止摊畈经营生食类食品

上海或禁止摊畈经营生食类食品

2013-01-29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阿里巴巴食品】  据《新闻晨报》报道,从即日起到本月30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上海市人民

  【阿里巴巴食品】  据《新闻晨报》报道,从即日起到本月30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正在上海市食品安全网和上海市食药监局**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并征求意见。记者发现,生食水产品、生鱼片以及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鲜榨饮料等都有望列入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的目录中。

  征求意见稿透露,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所称的生食水产品,是指经过清洗、整理、腌制或醉制等加工工艺,但不经烧熟煮透即供食用的贝壳类、甲壳类等水产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公告规定,生产经营所列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款的规定追究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对食品摊贩违反本公告规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七条**款的规定追究食品摊贩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eonlee07)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日照成立茶道协会 呼吁少卖“关系茶”多做茶文化
阅读下文 >> 风扇吹出日本好茶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165646.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