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170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468份,提前3年达到国家局“十二五”规划百万人口报告数400份的目标。其中新的和严重的报告252份,占报告总数的21.6 %;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224份,上报药物滥用监测报告990份,报告数量和质量均有大幅提高,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其做法是: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保障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全市共设立1个市级监测中心、5个县区监测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共21名,到位监测人员10名。另外,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建立“三项监测”工作网络注册单位175户,在线上报93户。市、县区监测中心还制定了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培训方案、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及《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等,将具体工作分解到责任部门和各级监测人员。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有效推进监测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对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的意识,着力打造用药用械安全环境,保山市监测中心分别对五县(区)各级医疗机构、经营企业、司法戒毒机构等单位多次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三项监测”报告表填报技术培训,参训人员200余人次,促进各级监测人员对监测工作的了解,不断增强上报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利用等级医院评审契机,强化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针对药械使用单位频繁更换监测人员、监测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保山市监测中心多次与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沟通、座谈,强调监测工作的意义、医务人员上报的义务和责任。利用等级医院评审的契机,给各级医疗机构提出方案建议。同时,不定期召集监测员与评审**一起座谈,交流不良事件上报原则、范围,上报过程中的难点和疑点,不断提升监测人员的上报意识,变被动上报为发现问题主动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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