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和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黑龙江省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工作,量化分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局按照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的各类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执法人员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打分细则的规定,结合餐饮服务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做到打分真实,公平公正。
按照《伊春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2年11月末,全市完成辖区内30%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目前,全市已评定餐饮服务单位535家,已评定餐饮服务单位达36.7%,基本完成了方案制定的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全面落实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了餐饮服务经营者**责任人的意识。今后,该局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计划,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逐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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