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罗那奥运会**庄晓岩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昨日下午在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开庭审理,近两个小时庭审之后,并未当庭判决。庄晓岩的律师杨富壮表示,可能会有第二次开庭。
庄晓岩要求更换纯金罐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后,健力宝公司向庄晓岩、高敏、张山等奥运**赠送了“奥运金罐”。庄晓岩表示,根据健力宝当年的说法,金罐由纯金制成,重200克,价值4万元。她去年无意中发现“金罐”名不副实,经鉴定实际造价仅50元。几经交涉后,庄晓岩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案子昨日开庭,庄晓岩并未出现,她的代理律师杨富壮要求健力宝公司更换纯金罐,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杨富壮临时要求健力宝赔偿庄晓岩经济损失50万元,但随后撤销。健力宝方面有两位律师出庭,他们并未向法庭提供任何材料,只是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请求。
健力宝称对材质无约定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合同性质”、“如何理解‘金罐’”、“健力宝是否对金罐材质有过承诺”、“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辩论。
庄晓岩一方认为,健力宝公司当年在全国媒体面前赠与奥运**金罐,并表示每个金罐价值4万元(杨富壮提交的证据中有当年媒体报道的内容),所以金罐应是纯金质地。健力宝则认为,“金罐为纯金打造”是庄晓岩的个人理解,“当年在赠送金罐时,双方没有就材质及价格做任何形式的约定。”健力宝方面承认,1992年赠与奥运**的金罐材质是金和银,但否认了当年媒体报道的每个罐“价值4万元”一说。健力宝方面还认为,时至今日,已超过20年的民事纠纷诉讼期限。
此案未当庭宣判。
■ 当事者
庄晓岩:是个人就该懂得维权
新京报讯 “我觉得是个人就该懂得维权。”庄晓岩昨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从一开始就是希望能讨个公道。
庄晓岩在大连处理别的事务,她并未前往佛山。“我们有事实,有物证,有当年那么多的报道,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她说。
谈到起诉的过程,庄晓岩表示不是很顺利,“这个事有的人不在乎,可我觉得我们运动员不应该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我们的权利受侵害了,就要站出来维权。”庄晓岩率先指出健力宝金罐涉假之后,孙淑伟、李小双、陈龙灿等奥运**都表示,虽然很意外,但不会过于追究。
“我特别感谢山姐(张山)。”庄晓岩说,张山始终非常支持她,“我不是想拉着谁跟我一起起诉,这件事我一个人去做就可以了,但我特别感谢能理解我、支持我去维权的人。”
对案件的结果,庄晓岩很有信心,她表示一旦败诉还会继续上诉。
接受记者采访时,杨富壮表示,希望法官不会被“其他因素”干扰。对于“其他因素”,他的解释比较含糊,“可能会有某些压力吧。”
■ 回放
●1992年 巴塞罗那奥运会后,庄晓岩与其他奥运**一起获赠健力宝公司提供的金罐,当时赠与方称金罐为纯金足重200克。
●2011年8月 庄晓岩意外发现自己珍藏了近20年的金罐出现裂纹,经辽宁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为镀金银罐。随后,爆出多名奥运**获赠的金罐或金大厦存在问题,如,陈龙灿的金罐实为铜罐镀金,唐琳的金大厦为蜡质填充。
●2011年11月16日 健力宝方面发表声明称,“因时隔久远,公司人事变动比较大,相关线索极少,调查过程进展缓慢……预计仍须一段时间才能有初步结果……对奥运**们表示歉意。”
●2011年12月1日 健力宝公司以书面形式通报了“金罐事件”的**调查进展,称目前在事件中“并未发现有弄虚**或欺诈的行为”。
●2012年7月31日 庄晓岩委托律师杨富壮前往广东,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
●2012年9月12日15时 法院开庭审理“奥运金罐涉假案”,但未当庭宣判